引言 解盐通商法的实施,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军需物资的供应压力,却也为宋廷带来了严重的盐利损失。在北宋时期,茶盐的收入对国家至关重要,因此,如何施行合理的盐法,以保障国家的财政和军需,成为当时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然而,如何平衡边疆的军需、国家的盐利与商人的利益,始终是宋廷不断调整盐法的主要原因。仁宗时期,解盐盐法从官榷法到通商法的转变,深刻揭示了宋夏关系如何影响北宋盐法实施的规律性。 北宋盐法概述 宋代盐法变化多端,但整体上仍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主要在政府实施的榷盐法与通商法之间,依据形势不断做出选择。宋朝初期,盐政由盐铁使负责,采用榷盐法,即由政府直接控制盐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宋初设置的三司,负责管理盐业。至道二年,应允恭等人请求,禁止淮南十二州的军盐,并由官府出售,商人必须先交金帛,再以茶偿还。这种制度旨在确保盐的充足供应,并防止滞销。
不同的食盐销售区域被严格划分,解盐主要销售于陕西、河东、京西北路等地,而淮盐、浙盐则分布在两淮、两浙、荆湖、江南路等地区,除此之外,还有广盐、福盐、川盐和海盐等区域。 解盐区实行官运官销的禁榷盐法,并制定了严格的盐禁法,违者严惩。私炼盐者,三斤死。擅自将官盐贩运至禁区者,十斤死。与此同时,通商法曾一度被政府禁榷的措施所压制,禁与放的政策交替进行。例如,太平兴国二年,政府规定颗末盐,即小颗盐,禁止流通,改为官榷。 然而,李继迁的叛乱让宋廷在陕西路实行禁榷政策,禁止青白盐通商,以图削弱敌军的供应线,但这一措施效果适得其反。于是,淳化四年,宋廷废止禁榷,重新实行通商法,以保证民众的盐供应。 咸平三年,宋廷再次试图禁断青盐,通放解盐,但仅维持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直至咸平六年因财政困境重新恢复禁榷。尽管如此,政府仍面临着民间走私盐和官盐品质不高的困境,因此,最终决定在天圣八年(1030年)大规模实施通商法。 然而,战事的变化使得宋廷在1040年再次恢复了官榷法,以解决紧急的军费需求。 解盐盐法改革历程 仁宗时期,经过十几年的波折,解盐盐法仍在不断调整。最初,范祥提出了治理陕西解盐的新盐法,实行盐钞制度,并在庆历八年(1048年)正式实施。但范祥的盐法在神宗时期遭到薛向的破坏,后者将盐法与买马制度结合,致使盐钞贬值。 神宗实施的新法将解盐的运输和销售纳入政府管理,并增加盐钞发行量,试图通过降价手段推动盐业的发展,但这也导致了盐钞贬值一半。为了应对这一局面,神宗命皮公弼与沈括重新调整盐法,将盐钞价格恢复到熙宁时期的水平,并开始回收旧钞以稳定盐钞的价值。 尽管如此,元丰时期,宋廷又回到了官榷法的旧路,直到哲宗元祐年间,在否定新法的基础上,重新大力推行通商法。可惜,绍圣以后,盐法再度恢复旧制,崇宁年间蔡京实施了新的盐法,将海盐引入解盐区,导致解盐钞价大跌,政府却因此获利。 到了崇宁四年(1105年),解盐区的盐利益逐渐与海盐的利益发生了冲突,政府努力恢复旧的解盐法,但最终失败。 宋夏关系下的盐法改革与变动 在明道元年(1033年),元昊继位并于宝元元年(1038年)正式称帝,宋夏之间爆发了长达七年的战争。正是在这十余年间,宋夏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了盐法的改革。 自景德和议以来,宋夏之间维持了长达三十年的和平。在这种和平的环境下,原本依赖官榷法的盐利收入不再是当务之急,政府便有了更大的空间来推行让利于商民的通商法。此时,宋廷逐步决定全面实施通商法。 仁宗初期,解盐逐渐实施通商法,然而这一政策的全面推行却是在天圣八年(1030年)才得以实现。这一时期,通商法不仅能减少政府的运输费用,还能提高盐的质量,保证百姓获得更好的盐品。同时,商人的积极参与也推动了货币的流通。 当宋夏关系好转,西北沿边的局势趋于缓和时,宋廷的施政原则也发生了变化。原本依赖盐利支持军费的做法逐渐被放弃,转而考虑如何在平民经济中取得更好的利益。 宋夏战争与官榷法的重生 然而,宝元元年(1038年)宋夏战争爆发,局势急转直下。次年,韩琦提出重新考量通商法的实施,原因在于战争导致的财政紧张,使得宋廷需要重新审视盐法的利弊。 在韩琦的建议下,翰林学士宋庠与知制诰王尧臣等人进行了详细的盐法审议,最终发现,通商法在实施十年后,国家盐利损失严重。通商法的最大弊端在于盐利减少,无法满足军需需求,尤其是在战争时期。 因此,宋廷最终决定恢复实施官榷法,以确保最大化盐利收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宋廷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将部分通商区域改为官榷区,二是提高陕西解盐的税额。这一举措帮助宋廷在战争期间保持了盐利收入的稳定,同时也为沿边地区提供了必要的粮草和盐。然而,官榷法的恢复迅速遭到了欧阳修的批评。他认为,尽管政府能短期获得盐利,但长期来看,这将损害商业利益,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于是,宋廷迅速调整政策,将京东、京畿等地区的禁榷法废除,改为通商法,以恢复市场的活力。 虽然通商法得以恢复,但宋夏战争依然持续,尤其是在康定元年,北宋在三川口遭遇惨败,军费开支激增,国家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宋廷将盐法与沿边军需相结合,尝试解决军事需求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 然而,这一调整政策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尤其是虚估盐利的问题,商人和官员勾结,操控盐价,使得政府的盐利收益大大缩水。 结语 总体而言,解盐通商法与沿边入中法的结合,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军需物资的供给问题,但虚估问题依然困扰宋廷,导致盐利损失严重。因此,通商法虽然实施了一年多,但最终未能解决所有问题,反而再次遭遇改革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