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米法,也称均征加耗法,是明朝中期名臣周忱所创立的一项赋税调整措施。它的提出,源自对江南地区赋税过重现状的深刻反思。这一方案既能减轻农民的税负,又不至于削减明朝在江南地区的税收,可以说是一种巧妙的平衡之策。
在明朝,土地大致分为两类:官田和民田。朝廷对这两类土地征税的方式却大相径庭。官田的田租远高于民田的田税,差距有时甚至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而且,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粮食损耗,又会使得原本的税额增加。这种不公平的税制,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尤其是耕种官田的农民,几乎无法承受这过重的税负。很多农民因此拖欠田租,最终陷入无路可走的境地,甚至选择带着家人逃亡。 江南自宋代以来,一直是历朝的财税重地。如果连江南的税收都无法保证,那么对于明朝的财政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打击,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运转。 到了宣德年间,江南的税负问题已变得十分严重,朝廷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为此,朱瞻基皇帝决定派遣周忱前往江南,担任巡抚,亲自调查和解决此事。刚开始,周忱试图通过简单的税率下调来减轻农民的负担。然而,这种做法立刻引起了户部官员的强烈反对,甚至连宣宗皇帝也未能支持周忱的方案。眼看自己原本的思路无法继续下去,周忱只得另辟蹊径。 在宣德八年,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合作,首先在苏州和松州两地推行了平米法。周忱的平米法其实非常简单,包含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大户和小户要共同分担运输费用;二是采用折纳的方式,让官田和民田的税负更加均衡。首先,关于运输费用的分担问题。自从朱棣决定将都城迁至北京后,江南地区的税粮便需要长途运输。然而,实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损耗严重,给百姓带来的负担也愈加沉重。为了规避这一问题,当地的豪强大户往往能够巧妙避开,而将这些耗米的费用转嫁到贫苦百姓身上,而朝廷往往只关注税额的完成,并不管谁承担了运输损耗。 但在周忱的平米法下,这种损耗费用不再只是由贫民单方面承担,富户和贫民需要共同承担运输所带来的损失,这使得普通百姓的税负压力得以缓解。 第二个方面是税制不平等的调整。官田和民田的税负差异一直是一个严重问题。周忱通过折征的方法,试图缩小这一差距。对于那些税负较重的官田,允许农民不以实物缴纳,而是通过折色支付,比如以金花银、官布或轻赍等形式缴纳。这些替代税收的方式,实际负担较轻,因此使得农民的税负有所减少。而对于税负较轻的民田,则要求农民必须以实物方式缴纳税款,这样一来,民田的税负相对较重。通过这种折纳征收的方式,周忱有效地缩小了官田和民田之间的税负差距。 周忱的平米法并没有通过整体降低江南地区的税收总额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均衡运输损耗和折色征税的办法,使得税负更加公平合理,最终得到了宣宗皇帝朱瞻基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