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所涉及的是从古代延续至今的一个重要制度——致仕制度,古代人称之为致仕,现代则称其为退休。这个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反映了古今社会对退休这一概念的不同看法与实践。
致仕制度最早源自周代,当时规定五十岁可晋升为爵位,六十岁不再参与亲自学习,七十岁则退隐政务。根据官员的品级,享受的待遇会逐渐递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继承并延续了周代的致仕制度,而且还允许官员自行提出告老请求。这个时候,致仕后的官员被尊称为国老,并享有特殊的待遇,甚至有专门的活动场所供他们使用。 进入秦汉时期,致仕制度进一步完善。官员的退职可以根据主客观情况进行申请,并且设立了死后的抚恤制度,部分重臣甚至可以享受全额薪俸,待遇的具体数额通常由皇帝的诏令决定。唐代致仕制度则变得更加灵活,告老不仅限于年老的官员,年轻但身体状况不佳的官员也可以提出退休。对于年长但仍然健康的官员,制度允许他们延迟退职,而且即便退休后,待遇最差也有田地。 宋朝的致仕制度则秉承着一种即便贫困,官员也不能受苦的理念。高龄的元老大臣不受限制,武官可延长十年任职,而且有些官员可以继续参与朝政,甚至愿意的话,他们的儿子也能顶替他们的职务。元朝打破了几千年来七十致仕的传统,因郭守敬这样卓越的科学家年纪已高却依然才华横溢,朝廷根本不舍得放他退休。此后,翰林院和太史司天官的官员也延续了这一超龄服役的惯例。 然而,明清时期的致仕制度却出现了倒退。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致仕年龄提前至六十岁,甚至开始强制性执行。六十致仕取代了七十致仕,成为普遍的认知标准。回顾这些历史演变,我们不难总结出几个关键点。首先,官员在致仕后并非必须返回家乡。在各个朝代中,尽管没有强制要求官员必须告老还乡,许多退休官员仍选择留在都城。以宋朝为例,有些退休官员即使告老,仍能继续担任新的职务。其次,退休后官员的待遇并不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待在都城,而是根据他们的品级和皇帝的态度决定的。待遇的差异有时很大,部分官员甚至在退职后能继续享受全额薪俸。 因此,官员们选择告老还乡,更多的是出于个人的考量。无论中央是否态度冷淡,告老还乡的选择往往带有明显的个人情感和利益因素。首先,古人有着强烈的落叶归根情怀,尤其是在科举制度的背景下,许多官员都曾离乡求学,经历了漫长的漂泊,因此,归乡的欲望尤为强烈。在家乡的熟悉景物中,他们能找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安宁与温暖,这种心情是都城所无法提供的。 其次,告老还乡的官员通常会受到家乡乡民的极高尊敬和关注。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尤其是那些未曾体验过盛名的地方官员,回到故乡后都会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荣光。这种衣锦还乡的待遇,显然比留在都城还要好得多。还有一点,古代乡村社会的自治性较强,曾在朝廷任职的官员不仅仅会受到乡亲们的尊重,还可能拥有更多的地方话语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成为地方上的帝王。 然而,留在原地的弊端也同样明显。首先是地域之间的偏见和歧视。例如,宋代的科举考试实行南北榜分开,北宋著名的宰辅曾公开表示:南人下国,不宜冠多士,这无疑加剧了南北之间的地域歧视。明朝时,南北榜案的爆发更是将这种偏见推向了极致。在1397年的明朝,因南北榜的歧视,朱元璋暴怒,处理了大批官员。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的繁华,人口激增,卫生条件却极为差劲。尤其是像长安、京城等繁华城市,由于排污系统的匮乏,生活环境变得异常恶劣。就连隋朝在建长安城时,都不得不面对因城市污浊而引发的健康问题。 因此,在古代,一个官员若能顺利走完自己的官途,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那无疑是最为理想的生涯。这通常意味着他从科举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晋升到一个理想的职位,维持稳定的政治关系,直至年老时选择告老还乡。回到家乡后,他将与当地的富豪们联手,逐步发展成当地的大族,兴办私塾,培养未来的科举生力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既为自己积累财富,也为乡里子弟创造了希望。这样的生活,不仅美好而且充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