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年,海浪仍未平息。 随着英军步步逼近,清政府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钦差大臣琦善急赴天津,与英军商议停战。此刻的清政府,犹如当年法国报纸为拿皇复辟所展示的极端态度:第一天,科西嘉怪物在儒安港登陆,至第六天,国王就要回到巴黎,这样的改变剧烈、令人震惊。 当琦善终于与英军对面时,英军指挥官义律向他丢出一份震耳欲聋的协议,正是那份历史上屡次提及的穿鼻草约(或称琦善-义律停战协定)。这份协议不仅象征着中国的屈辱,它开启了中国近代史上无数屈辱条约的序幕。正如历史学者所言: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根据王铁崖先生编纂的《中外旧约章汇编》,中国近代政府与其他国家签署了1182个条约。然而,这其中,真正体现平等、友善、互尊的条约少之又少。高放先生的考证显示,约745个条约充满了不平等,许多条约如今仍被历史课本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比如《南京条约》《北京条约》《伊犁条约》等等。 这些条约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学生们理应铭记其中的苦难。然而,教科书中的重点往往只停留在这些条约的屈辱性上,至于它们最终如何被废除,往往只是匆匆一笔带过。 因此,本文将简要回顾清朝、北洋政府以及民国时期的废约历程。
清政府与北洋政府的废约 1840年,中英《南京条约》初定。 当时,西方列强虽然对清朝这个庞大的帝国心存忌惮,但并未彻底揭开清政府腐败透顶的真面目。清政府对国际事务几乎一无所知,也没有意识到许多条款背后深藏的陷阱,导致这份条约的签订充满了轻率。 随着时间推移,晚清的有识之士和百姓渐渐意识到,条约内容过于苛刻,清政府的义务和所获的权利严重失衡。无数家庭因条约的签订而破碎,民众在痛苦中挣扎,社会动荡,民族危机愈加严重。 面对日益加剧的危机,维新派与革命党先后提出了废除或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主张,这标志着中国废约运动的起始。 民众的激愤促使清政府不得不作出回应,但腐朽的政府缺乏有效的抗争勇气,许多条约的修订与权益收回无果而终。清朝之后,北洋政府同样未能改变局面。民国初期,由于中外关系复杂,废约问题长时间未被提上日程。 然而,天赐良机终于出现。 一战的爆发重新洗牌了国际秩序,为中国打破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提供了契机。1914年3月,黎元洪总统宣布与德国断交,并随即取消了德国部分特权。8月14日,北京政府宣布对德奥宣战,废除所有与两国相关的条约及国际协议。 待一战结束,北洋政府参与了巴黎和会,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撤退外国军队、撤销历史裁判权、归还租界、关税自主等。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系统地向世界提出争取权益的要求。 两年后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再次提出修订条约的要求,最终促使列强做出口头让步,《九国公约》明确表示:各国须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 国民政府的废约历史 在废约问题上,国民政府最大的成果无疑是夺回了关税自主权。 1928年,经过北伐,国民政府形式上实现了中国的统一。时任外交部长王正廷,神采奕奕地宣告:今当中国统一告成之际,应进一步而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以完成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之宗旨。 这一宣言开启了国民政府积极推动修订条约的历史。美国率先回应,表示愿意与中国建立平等的新约。宋子文作为全权代表,开始与美国展开谈判,并签订了《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此条约确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在美国的推动下,国民政府很快与其他西方国家重新签订了关税条约。例如: 8月17日,《中德条约》 11月12日,《中挪关税条约》 11月22日,《中比通商条约》 11月27日,《中意通商条约》 12月12日,《中丹通商条约》 国民政府的修约运动持续了从1928年到1931年的漫长岁月。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蒋介石暂时停止了修约工作,希望通过获得国际支持来遏制日本的侵略。外交家王正廷也因疲惫不堪而辞去职务,导致废约运动在一段时间内停滞不前。 回顾历史,国民政府取得外交成果的关键,离不开美国的支持。 美国对国民政府废约运动的支持,并非出于对中国的同情,而是为了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谋取自身的利益。尽管如此,列强所做的让步并不大。由于经济实力悬殊,国民政府并未从中获得可观的利润。此外,外国人仍占据中国海关的关键岗位,使得关税改革进程受到限制。 关于治外法权的废除,国民政府虽未彻底成功,但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国民政府首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却坚决反对,尽管两次照会发出,但始终未获回应。最终,国民政府单方面宣布废除领事裁判权,然而第二天就立即软化立场,声明此举仅是步骤之一。 列强看透了国民政府的软弱,提出了各自的条件。最终,国民政府仅收回了上海租界的临时法院,算是有所收获。 二战爆发后,中国的外交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 1942年,中国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美英两国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蒋委员长欣喜若狂,记下了心中快慰,实为平生唯一之快事。 1943年,美英两国履行承诺,分别签订了《中美平等新约》和《中英平等新约》。受两国影响,其他列强也宣布放弃在华特权,并与中国签订新约。 年末,《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剥夺了日本在太平洋及中国的所有非法领土。 1945年,民国政府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对外蒙古的独立问题做出处理,而东三省则完全归属中国。1949年后的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依旧有部分领土未完全恢复,包括香港、澳门、外蒙古及苏俄占领的部分领土。 新中国继承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与苏联的边界争端。 1964年,中苏开始边界谈判,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苏联始终未承认过往条约的不平等性。双方最终爆发珍宝岛事件,造成了较大的冲突。直到1991年,《中苏关于国界东段的协定》签署,解决了边界争议。 尽管未能完全收回外蒙古,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最终得益于一国两制的构想,成功解决。 从北洋政府到国民政府,再到新中国,几代外交官前赴后继,不懈奋斗,最终铸就了今天的中国道路和外交天团,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