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原写于竹简上,于西晋咸宁年间出土于汲郡(今河南卫辉西南)的战国魏墓中。它叙述了夏、商、西周、春秋时晋国和战国时魏国的史事,按年编次,周幽王以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以后用魏国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前299年)为止。其独特的纪年方式和丰富的内容,为后世研究先秦史提供了宝贵的一手资料。
南朝时期,学术氛围浓厚,学者们对历史典籍的研究热情高涨。《竹书纪年》因其未经秦火焚毁,且未受汉儒过多篡改,保留了较为原始的历史信息,成为南朝学者校订古史年代的重要参考。在夏代年代的研究上,《竹书纪年》展现出了其特殊意义。著名学者李学勤指出,《竹书纪年》是现知最早的一套年代学系统,它所记载的夏代帝王在位年数等信息,为构建夏代年代框架提供了关键线索。通过与《竹书纪年》的记载相互印证,学者们能够更加准确地推算夏代的起始和延续时间,填补了夏代历史研究中的年代空白。
对于商代历史年代的校订,《竹书纪年》同样功不可没。在商王世系的记载上,它与殷墟甲骨卜辞所记世系基本相同,为商代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例如,关于商代中宗的身份,《史记·殷本纪》等典籍认为中宗是太戊,而《竹书纪年》则以为中宗为祖乙。清朝末年发现的甲骨文中出现了“中宗祖乙”的称谓,这充分证明了《竹书纪年》记载的正确性。这一发现不仅纠正了传统史书的错误,也让我们对商代的历史有了更准确的认识。
在周代历史年代的研究中,《竹书纪年》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早于《史记》约二百年就明确了西周总积年,为西周历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时间坐标。同时,对于周代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如“共和行政”的记载,《竹书纪年》与《史记》等正史有所不同。《竹书纪年》称“共伯和行天子之政”,这种记载更符合历史事实,为后人研究周代政治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
南朝学者通过对《竹书纪年》的深入研究,校订了古史年代中的诸多疑问,使我们对先秦历史的认识更加清晰准确。《竹书纪年》作为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其价值不仅在于它所记载的历史事件,更在于它为后世校订古史年代提供了珍贵的坐标。在历史的长河中,《竹书纪年》犹如一座灯塔,照亮了我们探寻古代历史真相的道路,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