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议院成员的出生地不限 美国国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由两部分组成:参议院和众议院。众议院常被简称为众议院,有时也称为人民之家。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的人几乎没有对谁可以在众议院任职作出限制,他们希望众议院尽可能贴近普通美国民众。 众议院的大门向所有人敞开,无论是天生的美国公民还是收养的公民,无论年纪大小,也不论贫富或职业、宗教信仰。换句话说,众议院议员可以在美国出生,也可以出生在其他国家。他们可以年仅25岁入职,也可以像一些年长议员一样进入九十岁以上。他们不一定要富有,也不必信奉特定宗教。 然而,历史上实际上只有自由白人能够担任立法者。至少在法律上,妇女和其他群体的权利受到限制。随着法律的演变,众议院议员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1870年,众议院迎来了第一位非裔美国人议员;1877年,第一位西班牙裔成员上任;1917年,首位女性议员当选;1957年,出现了第一位亚裔美国人议员;1969年,第一位非洲裔美国女性议员加入众议院。
二、众议院议员的任期为两年 与总统和参议员相比,众议院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其原因之一是,议员必须与其所代表地区的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否则选民很快就会将其更换。众议院还有一个核心概念——比例代表制,即每位议员代表约3万美国公民,这样人口众多的州就能向国会派遣更多议员。 然而,1787年的宪法制定者在统计各州人口时遇到困难。当时美国有超过65万被奴役人口,经过多次辩论,宪法作者决定奴隶人口在法律和税收计算上只按部分计算,这一决定被称为三分之五妥协。第一届美国众议院共有67名议员。随着美国人口增长,众议院议员人数也随之增加,从105人升至142人等。内战后修宪使得大部分曾被奴役人口被完全计入州人口,众议院人数持续增长。直到20世纪,立法者在1929年将众议院总人数正式限定为435人。如今,每位议员大约代表70万人口。 三、众议院议员的职责 众议院议员与参议员共同制定国家法律,同时帮助选民处理与政府相关的问题。他们还承担其他重要职能,例如调查政府官员可能的不法行为,包括贿赂、腐败和滥用职权。在20世纪50年代,众议院非美活动委员会要求一些公民提供与共产主义相关的信息,但受到批评,认为其侵犯了个人自由。随着时间推移,最高法院限制了国会对个人信仰的调查权,仅允许调查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在历史上,众议院曾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政府官员提出超过60次弹劾指控,但真正被免职的只有少数。其中有联邦法官因在法庭上饮酒而被弹劾。此外,众议院议员也掌握财政大权,即控制政府预算的使用。 宪法还规定,行政首脑不能单独决定发动战争,以防止总统因个人或政治利益轻易参战,因此国会拥有宣战权。但实际上,国会仅正式宣战11次,最近一次是在1942年。此后,国会主要是批准使用武力,而非正式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