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后权臣篡位销声匿迹,且成为封建朝堂的罕见景象,很大原因是因为皇权构建的防篡体系实在太过严密,只有王朝末年乱世之际,才偶尔出现权臣干政的雏形却难成篡位之势。
从制度演变来看,我们很容易把这种变化理解成皇帝个人集权的结果,这样理解虽然也差强人意,但是很多朋友可能对这种防篡体系的严密程度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放到战乱频发的魏晋南北朝,权臣废立皇帝如同家常便饭,但放在隋唐后的大一统王朝,权臣篡位的可能性却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渺茫。
首先,隋唐后中央官制的设计和我们熟知的先秦秦汉官制不同,而是通过“分、牵、制、监”四个维度拆分权力。分是将核心权力一分为多,牵是让各权力部门互相牵制,制是设定严格的权力边界,监是建立专门的监察体系。而三省六部制作为这种设计的核心载体,专为消解权臣产生的土壤而设,其运作逻辑看似复杂,却能从根源上遏制权力集中。
在这样的制度标准下,选用大家所熟知的唐朝来看,三省六部制的权力拆分极为细致: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任何政令的出台都必须经过三省流转。尚书省又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将行政权进一步细化,层层递进,使任何单一官员都无法掌控完整的权力链条。
当时有一位位列宰相的名臣房玄龄,作为中书省长官执掌诏令起草之权,却连审核诏令的权力都没有。曾有一次房玄龄起草的关于官员考核的诏令,因门下省认为条款不公被驳回,只能重新修订后再次上报。而通过房玄龄的经历,我们也能看出三省六部制的制衡威力。按照史料记载的运作流程,即便是宰相群体,也需多人协同才能处理政务,想要独揽大权形同登天。看到这里,各位朋友可能已经会有些感慨。但作为防篡体系的核心支柱,它并不仅仅是单一的官制设计,更为关键的是配套制度的协同发力。
继续拿宋朝的防篡体系举例,那时候除了继承三省六部制的核心逻辑,还额外设立了枢密院掌军权、三司掌财权,与中书门下的行政权形成“三权分立”之势。而科举制的完善则从人才选拔层面切断了权臣的根基,通过公平考试选拔的官员直接效忠于皇帝,而非依附于某个权贵。通常来说,官员的任免、升迁全由吏部把控,且实行“轮岗制”,地方官员任期不超过三年,这仅是权力约束的基础措施。
此外,监察体系的全方位覆盖更让权臣无处遁形。隋唐设御史台,宋朝设谏院,明朝设都察院和锦衣卫、东厂,这些监察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可随时弹劾任何官员,哪怕是宰相也不例外。这两项无论哪项单拿出来都足以遏制权力膨胀,相加到一起,那更是权臣难以突破的铁壁。换算到现在的管理逻辑,相当于既拆分了核心职权,又建立了全流程监督,从制度上杜绝了个人专权的可能。
虽然防篡体系的严密程度已经无人能及,但皇权的稳固之处更多的还是统治逻辑的转变。纵观隋唐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都深谙“权散则安,权聚则危”的道理,通过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将权臣产生的土壤彻底摧毁。即便是明朝废除丞相,也只是将权力拆分的逻辑推向极致,确保皇权始终处于绝对核心,权臣篡位自然再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