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三月十五日,紫禁城奉天殿内正举行着三年一度的殿试。这次参加殿试的举人共有二百四十八人,由明宪宗朱见深亲自出题。三月十七日,来自江西南城的张昇夺得状元,击败了会试第一的费訚,成为了新科状元。张昇,字启昭,日后官至礼部尚书;费訚,字廷言,来自直隶镇江府丹徒县,最终官至礼部右侍郎。三月十九日,宪宗亲自赐予状元张昇朝服和冠带,一时间新进士们风光无限。 然而,就在这一天,第六十一代衍圣公孔弘绪却因为一系列罪行被革去了爵位。这一消息令人震惊,尤其是在这个本该喜庆的时刻,孔弘绪的落马成为了巨大的讽刺。那么,孔弘绪究竟做了什么,导致了如此的结局呢?我们接下来详细解读。 孔弘绪,原是第五十八代衍圣公孔彦缙的孙子。孔弘绪年幼时便丧父,景泰六年(公元1455年)十月,孔彦缙去世,年仅八岁的孔弘绪继承了衍圣公的爵位。值得一提的是,孔彦缙也是在十岁时袭封衍圣公的,太宗朱棣命其在太学学习,仁宗朱高炽则为他在东华门赐第。不过,孔彦缙与族人孔克煦等人常常发生矛盾,互相举报对方的不是,最终景泰帝朱祁钰分别对双方进行惩戒,警告他们不要影响先圣的名声。朝廷最终决定宽恕初犯,并告诫他们遵循礼法、敬重长辈。 孔弘绪自幼聪慧,尤其在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后,废景泰帝仍被封为郕王,而孔弘绪则以其聪明机智深得英宗宠爱。史书上有记载,年仅十岁的孔弘绪入京见驾时,表现得体,英宗与他长谈,甚为喜爱。 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孔弘绪逐渐变得飞扬跋扈。到了成化五年,年仅22岁的衍圣公孔弘绪在曲阜行事跋扈,甚至做出一些过分的行为,以至于连在南京的闲散言官都忍无可忍,联合上奏弹劾。此事波及甚广,朝廷指派巡抚山东的都御史原杰进行查证。原杰深受百姓爱戴,查清了孔弘绪的罪行。最终,原杰报告指出,孔弘绪存在非法用刑、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者四人的严重罪行。 宪宗得知后勃然大怒,下令将孔弘绪带至京城审问。此举引起了孔子家族的强烈反应。内阁首辅彭时等大臣立刻为孔弘绪求情,表示应考虑到孔子家族的特殊地位,不应对衍圣公使用刑具。然而,三法司的判决明确为坐斩,意味着孔弘绪将面临死刑。最终,宪宗考虑到孔子的历史地位,决定将孔弘绪革职为民,免去死刑,但这也意味着他将失去衍圣公的爵位。 孔弘绪被革职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五月,宪宗下令由孔弘绪的弟弟孔弘泰继任衍圣公。这一决定在朝廷引发了讨论。文官们纷纷表示,孔弘泰应该继承爵位,而孔弘绪之子则应该在孔弘泰去世后继承爵位。这一决定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对于文官们为何如此维护孔弘绪,除了他是孔子后裔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是李贤的女婿。李贤是宣德年间的内阁首辅,他对现任首辅彭时有过提携,这也影响了孔弘绪的处境。
尽管孔弘绪被革职为民,但他并没有过得贫困。宪宗驾崩后,皇太子朱祐樘继位为明孝宗。孝宗即位后,孔弘绪的情况依然较为宽松。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巡按山东的监察御史王一言认为孔弘绪已经改过迁善,请求恢复其官职。这一请求虽然不太合理,但孝宗最终决定恢复孔弘绪的冠带,使其不再是平民。 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孔弘泰去世,临终时他决定将爵位传给孔弘绪的后人。孔弘绪的侄子孔闻韶继承了爵位,并最终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通过这些历史事件,可以看出,孔子的后代虽然在历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但一些家族成员的行为却难以让人称赞。从孔弘绪到他的祖父孔彦缙,不仅他们的行为令人失望,更反映了孔家在家风传承方面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