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吧。这种现象虽然值得遏制,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能够成为清代的知府大人,至少可以享受相对优渥的生活,衣食无忧。
有些朋友可能会好奇,清代的知府,如果换到今天,算是个什么职务呢?他们的行政级别如何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如果你觉得我的分析有道理,欢迎多多关注和点赞分享。 知府这个称呼最早出现在宋代,知的意思是主持,指的是朝廷派遣的官员,负责地方的政务。那个时候,知府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职务,而是临时性安排的职务。直到明代,知府才正式成为一个固定的官衔,清朝也沿用了这个制度。 那么,清代的知府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官职呢?知府大致位于督抚和州县官之间。如果把督抚看作高级官员,把州县官看作基层官员,那么知府就属于中级官员。知府的官衔为从四品,在品级上可以说是中等水平。那如果把清代的知府放到现在,相当于什么样的职务呢?首先,来看一下督抚的官职。督抚被称为封疆大吏,是非常高级的官员,品级大致在从一品到正二品,现代相当于省委书记或省长的职务。督抚下还有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别负责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刑法诉讼事务,他们的级别大致在正三品,相当于现代的省委常委或副省长。 那么,知府是否就处于在督抚和州县官之间呢?其实不是。其实在知府和省级官员之间,还有一种被称为道台的官职。道台的品级是正四品,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助理,很多道台同时兼任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副职,可以说道台在当时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 接下来,我们就说到知府了。从这一系列的分析来看,知府的级别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是一座府的最高负责人。因此,知府相当于现代的正厅级官员。知府下面,还有知州和知县。知县这个职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通常被称为七品芝麻官。知县通常是正七品官员,职务上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 至于知州,这个职务比较陌生。知州的品级是从五品,处于知府和知县之间。知州根据归属的不同,分为直属州和散秩州。直属州类似于副厅级的地级市,直属于督抚管辖;而散秩州则直接归府管理,地位上接近于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