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战国时期的秦国,奉行“尊君卑臣”的法家政治理念,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可以有效防止“权臣”秉国局面出现。一度大权在握的重臣穰侯魏冉、应侯范雎,他们貌似拥有的治国之权,其实也仅仅是来自秦王的“授权”,一旦秦王决策废黜其职位,他们都没有与秦王抗衡的实力。他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权臣”。秦昭王处理范雎“公报私仇”的特殊方式,集中体现出秦国君主在处理君相关系时高明的御臣之术。秦国内政的君臣等级森然有序、管理制度的务实高效,对于支撑秦国的崛起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秦国自从“商鞅变法”开始,就把“尊君卑臣”的法家政治理念,落实到国家管理体制上。经过韩非、李斯等人的递补式论证,君主综合运用“法”“术”“势”的手段控御群臣,成为被公开宣示的治国原则。对于这种理念和体制的得失做历史评判,研究者有各种不同的视角和思路,也就有异同并存的判断。我很赞同李禹阶教授表达的观点:“根据军功授爵的赏罚体制,就取消了贵族世卿世禄的世袭特权,国家的各级官吏实际上就成为君权控制下的流动的、孤立的个体,臣僚的官职爵禄可以根据君权的需要而随时给予升迁或者剥夺,各级臣僚与君权抗争的能力也就相应大大降低……由于术的无常性、阴谋性、工具性的特征,使它完全沦落为一种驾驭群臣的阴暗手段,失去了它阳光的一面。”至于针对秦国内政的专题研究,似乎尚不多见,我和李重蓉博士合作完成的《荀子“论秦国内政”再审视》,所得出的结论,或可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围绕秦国内政而展开不同专题的讨论,不仅学术意义重大,而且有许多可以开拓的研究空间。本文就是这一思路下的专题讨论之一。
本文无意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切入,而聚焦于一个基本的历史现象。从商鞅变法确立的体制进入切实推行之后,秦国内政有一个特点:统治大权掌握在国君之手,辅政大臣不能形成对君权的有效分割和占用,即便是出现过短期的“重臣当政”的局面,一旦秦王下定决心收回旁落的权力,则“重臣”没有抵抗的余地,很快就陷入败亡的境地。因此,秦国即便是出现过强势人物“辅政”,在短时间内呈现出秉执国政的表象,此类人物,不妨称之为“当国重臣”;但是,秦国不存在权臣长期秉政而影响君权运行的情况。这一点,和东方六国的君臣内斗导致国势被削弱的现象有明显不同。
一、“尊君卑臣”的治国理念和制度设计减缓了君臣内耗
历数秦国历史上迹近“权臣”的秉政重臣,大概只有秦昭王前期的穰侯魏冉、后期的应侯范雎,还有秦庄襄王和秦王政前期的吕不韦这三位重臣。他们三位的仕途起伏确实对秦国的政局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特殊的人物,应该作为特例来稍加讨论。一是秦孝公时期以变法而建立起个人政治威望的商鞅。商鞅因为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以其主持变法的强国实效而权重一时。但是,就其政治作为而言,他是很真诚地为秦孝公尽心辅政的,翻查历史载籍,不见他有自利之心,也不见他有刻意擅权和培育私人势力的确证。所以,他不是严格意义的权臣。在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之后,商鞅不多久就被新君秦惠王处置,落得身死族灭的悲剧。这固然是君臣内斗的惨烈一幕,却只是一场势力悬殊的斗争,不具备权臣抗拒君王的特点。而且,纵有小规模的刀兵之祸,也未曾引发政局的动荡。当商鞅个人的悲剧已经落定之后,我们再回头看他权势鼎盛之时,带有儒学思想基因的赵良与商鞅之间的一场对话,我们甚至不得不对商鞅的精于谋国而疏于保身而心生感慨。商鞅在赵良面前曾经表达过对自己治国功效的极度自信,“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没有料到赵良却给予驳斥性的答复,指出了商鞅的作为,潜伏着严重的政治危机,他批评商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蓄祸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君尚将贪商于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仔细斟酌赵良对商鞅的批评之语,商鞅确实有作威作福的招摇,却不见权臣控制政柄乱行私意的劣迹。及至新君秦惠王即位后,究治其做太子之时与商鞅的旧怨,商鞅完全无力反抗。最后他身处绝境起兵自保,所可以动用的力量仅仅是他封邑的有限兵力,完全体现不出他曾经是大权在握的重臣威势。他的武力反抗,无异于自投死地,随即也就被轻而易举地镇压。所以,我认为商鞅的作为,实在还达不到“权臣”的基本标准。另外一位特殊人物,就是活跃于秦王政前期的嫪毐。他的政治能量来自于后宫太后的宠爱,属于“佞幸”乱政的范畴,也不算是国家行政体制中的“权臣”。
本文集中讨论昭王在位时期的两位重臣穰侯魏冉和应侯范雎。他们两位,就其身世背景而言,恰好代表了两个类型:在秦国有丰厚人事脉络可以作为奥援的魏冉,尽管其先人是楚人,但是他本人一直生活在秦国,代表着秦国的本土贵族势力人物;以亡命之徒的身份曲折入秦,以客卿身份而跻身政治中枢的范雎,代表的是崛起于秦国政坛的“外来俊杰”人物。他们作为两类人物的翘楚,都曾经一度秉国辅政,却都未曾成为典型意义的“权臣”,则本文标题所揭示之义可以确立。
二、穰侯魏冉非“权臣”辨析
穰侯魏冉在秦国政治舞台的重要性及其发挥的作用,为治史者所熟知,本文不再展开。我关注并致力分析的是,魏冉一度大权在握,并且建立起了他的个人势力圈子,似乎已经有了专断国事的条件和能力,但是,当范雎以君臣利害关系说服秦昭王之后,随着秦昭王收回权力的决定奏效,魏冉的权力基础顿时失效。包括魏冉在内,不论哪位“权臣”,如果他秉国辅政的权力,可以被君王轻易褫夺,那么,他所谓的“权臣”名号,就该被质疑,至少也要打折扣。这是我在研究秦国的君臣关系时特别重视的一个视角。
魏冉在秦昭王之时,以舅父之亲、拥立之功、辅政之能,而一度控制了政治中枢。他先后五次出任丞相之职,累计辅政时间长达25年之久。在他辅政期间,多次决策出兵征伐,为秦国确立军事优势、强化对外发展的势头,颇多建树。但是,他依凭宫内有宣太后的支持,朝臣中有他的私党势力,把辅政之权扩大使用,事实上有独操国事的威权。如此一来,魏冉与秦昭王之间,就存在着潜在的权力之争。这种国君与辅政大臣之间的权力之争,在未曾有人点破的时候,还可以维持表面上的君臣相安无事;但是,这种权力攘夺的关系一旦被人捅破,就无法再维持原状了。魏冉晚年的失势被贬,最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
魏冉在政治舞台上不是善于自保的人。他不太讲究政治忌讳的行事风格,对于引发秦昭王的猜忌,客观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魏冉善于聚敛个人资产,有私家之富胜于一国的说法流行于社会,也成为政敌对之攻讦的借口。魏冉触犯的更为关键的政治忌讳还在于:魏冉利用辅政当国之机,培养了个人势力,不仅有“四贵”这样最容易引发公愤的“小圈子”名头,而且,他还敢于重用与他私交很好的人担任统兵大将。昭王十四年(前293年),魏冉推荐白起取代向寿而做统兵大将,随即发起伊阙之战,大败韩魏联军。取得了一役而斩首24万的巨大胜利。这对于秦国而言,是一代名将白起成为统兵大将的关键一战,白起驰骋疆场为国立功的事业由此而进入佳境。但是,就辅政丞相与统兵大将建立了私人之交而言,魏冉却是给自己制造了一个麻烦。服膺法家政治学说的君主,对于大臣之间有私交一事,往往保持着“过敏症”一般的警觉,其中尤其是重点防范执政宰辅和统兵大将之间的“朋党”之交。这本来是身居高位的人必须明白的一种政治常识,但是,魏冉却未曾有所顾忌。或许是他太相信自己与秦昭王之间的特殊关系了;也有可能他是一心谋国而没有“明哲保身”的意识。不管是哪个因素发挥着更大的影响,魏冉的所作所为,都无法让秦昭王安然接受。
魏冉在政治上另外一个招致君王猜忌的做法,就是有排斥异己、嫉贤妒能的言行。这可以被理解为有长期垄断高位的欲望。魏冉辅政的这个短板,在张禄(范雎)入秦的过程中折射得很清楚。范雎在魏国的仕途发展遭遇重创,在经历了生死关头之后,得到了好友郑安平的藏匿与保护,才得以侥幸生存。为了逃离魏国前往秦国另谋发展,范雎化名张禄,前往秦国使臣王稽的驻地。在一番交谈之后,秦使王稽认定这位“张禄”是有真才实学的智能之士,于是力邀他同行。王稽完成了在魏国的出使任务,返回秦国之时,将“张禄”混入自己的使者队伍中,藏在车内过关入秦。竟然有了如下一段富有戏剧性的一幕:
王稽辞魏去,过载范睢入秦。至湖,望见车骑从西来。范睢曰:“彼来者为谁?”王稽曰:“秦相穰侯东行县邑。”范睢曰:“吾闻穰侯专秦权,恶内诸侯客,此恐辱我,我宁且匿车中。”有顷,穣侯果至,劳王稽,因立车而语曰:“关东有何变?”曰:“无有。”又谓王稽曰:“谒君得无与诸侯客子俱来乎?无益,徒乱人国耳。”王稽曰:“不敢。”即别去。范睢曰:“吾闻穰侯智士也,其见事迟,乡者疑车中有人,忘索之。”于是范睢下车走,曰:“此必悔之。”行十余里,果使骑还索车中,无客,乃已。王稽遂与范睢入咸阳。
这段文献记载中,最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不是范雎入秦的惊险和机智处置,而在于范雎当时的身份是东方社会下层的士人,并无与秦国高层人物的交往,但是他却明确知道魏冉专权用事而且排斥来自异国的人才。所以他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在“使者随行人员”的有限团队范围内,机智地变换位置而侥幸逃脱魏冉的两次搜索。范雎的艺高一筹,甚至包括魏冉的跋扈和多疑,都在体现魏冉极力控制用人渠道的霸道风格。由此可见,秦相魏冉专权和排斥外来人才的恶声,在东方六国是广为人知的。同样有意思的是:秦国使者王稽,无疑是秦昭王所信任的人,他和范雎并无深交,在奉使返国途中,与辅政丞相魏冉不期而遇,他居然和外来之客配合“演戏”,共同蒙骗丞相而让外来之客“偷渡”一般入境。这就可以说明:秦昭王的“亲信”人物王稽,也认可范雎对魏冉的看法,认定魏冉排斥外来人才的做法不可取,甚至可以由此而推测王稽对魏冉的负面看法或许就来自于秦昭王。
过于张扬霸道的作风,终于使得魏冉辅政大臣的显贵身份走向了终结。秦昭王二十三年(前284年),魏冉决策挥军远征齐国,以“五国联合伐齐”大手笔,表面上是帮助燕昭王完成了向强齐复仇雪耻的愿望,实际上是借此而收获了削弱齐国的战略性胜利,本来是对秦国有绝大战略利益的举措。但是,就当时的局部态势而言,是秦国出动军队远征,打败齐国而夺取陶邑(今山东定陶西南)。但是用常人眼光来看,这次用兵最后的结局是:等到秦军回师之时,号称天下“都会”之一的陶地,名义上是秦国的“战利品”,但是,魏冉却打着秦昭王的旗号,将其列为自己的追加封邑。如果仅仅从一场战争的过程与结果来看问题,而不去从长远眼光分析削弱齐国对于秦国的战略收获,就可以直观地得出一个判断:秦国劳师远征,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得益者却不是国家,战略要地落入了魏冉的囊中。从这个角度来批判,指责魏冉耗费国家实力而为自己谋取私利,当然可以成立。由于魏冉早已是权势赫赫,他再强行扩大自己的封地,无疑刺激统治集团中的某些人对他的不满情绪高涨。秦昭王四十一年(前266年)魏冉的政敌范雎,就是从“辅政专权”和“以国谋私”的角度来展开对他的抨击的。
让我们来看范雎是如何“讥责”魏冉,从而挑起了秦昭王的疑忌之心,导致魏冉很快失势的:
臣居山东时,闻齐之有田文,不闻其有王也。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也。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华阳、泾阳等击断无讳,高陵进退不请。四贵备而国不危者,未之有也。为此四贵者下,乃所谓无王也。然则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且夫三代所以亡国者,君专授政,纵酒驰骋弋猎,不听政事。其所授者,妒贤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不为主计,而主不觉悟,故失其国。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见王独立于朝,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后,有秦国者非王子孙也。
正是范雎这番剖析利害关系的话语,导致秦昭王对魏冉的猜忌防范之心大盛,成为魏冉丧失权柄的直接导火索。我们对这段话的“进言技巧”和最能打动君王的“核心理论”试做分析如下:范雎以近乎挑拨离间的惊人之语,说山东六国之人,对于秦国政局,只知道有太后和“四贵”而不知道还有秦王的存在。随即提出了什么才是国王的标准,“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也就是对国事有最高的决策权,对臣民有生杀予夺之权。这个国王的“理论标准”,显然直接来自于法家之说。“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杀之柄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韩非的这两句话,几乎可以作为范雎所论“国王标准”的最好注脚。关键之处就在于国君必须控制大臣、垄断权力,绝不可以出现大权旁落的局面。范雎又从总结历史上君王失位的教训这个特定的角度,提醒秦王加倍防范自己信任和授权的大臣是“妒贤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不为主计”的人物,这几句说大臣之弊的话,几乎都在暗指魏冉的行事风格,起码可以诱导秦王向这个方向来联想魏冉的日常言行。进而把杀手锏直指魏冉的人事布局,“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这是在指控魏冉巧妙布局控制了重要职位的人事安排,都是魏冉的党羽控制要津,秦王本人实际处于被架空的危险境地。最后指出了这种格局如果不加以打破,秦王的位置就有被人强取豪夺的危险。范雎真是不愧为分析政治利害的高手,他的分析使得秦昭王听来,有理有据,而且是站在为国王分忧的角度来痛陈危机的。不论此前的秦昭王对魏冉是否已经产生了疑忌之心,听了这番话,都会痛下决心,不留情面地解决魏冉“擅权”的问题。
史称:“范睢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泾阳君、高陵君之属太侈,富于王室。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令泾阳之属皆出关,就封邑。穰侯出关,辎车千乘有余。”(秦昭王)“于是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秦王乃拜范睢为相。收穰侯之印,使归陶,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千乘有余。到关,关阅其宝器,宝器珍怪多于王室。”魏冉尽管不曾被公开治罪,也未曾被没收其家产,但是于仓促之中被迫离开关中之,特别是在出关之时,随带的珍宝都备受关将士逐一翻检登记,还有“宝器珍怪多于王室”的记录传播于世。对于一位久掌国家大权的政治家而言,其个人声誉严重受损是不言而喻的。魏冉被贬黜时的待遇,大致相当于“限期押送出京”,对于一位曾经位高权重的大臣而言,堪称狼狈不堪。从政治学的角度出发,关注魏冉遭遇废黜的过程,很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以魏冉的执政能力,兼有经营多年而形成的人脉关系网,为何在秦昭王听从羁旅孤身的范雎一番攻讦之词,直接加以废置,而魏冉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似乎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就很温顺地交出大权,并且离开关中之地而前往自己的封邑,安心做一个退出政治舞台的归老之人?笔者认为,不该从魏冉对秦昭王忠心不叛的个人道德角度来思考问题;应该从现实政治制约的角度来做分析。对于秦昭王的翻脸无情,魏冉并非不愿抵制,而是不能抵制、不敢抵制,这才是关键之所在。秦国的制度设计与治国理念,都在强调和强化“尊君卑臣”,这种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即便像魏冉这样特殊条件下形成的“权臣”,他一度可以作威作福,是因为国王出于信任而给予了“授权”。他的个人权力不管表面上达到了何种程度,却只是国王权力的一种“假借”或者说是“外延”。只要国王的心意发生变化,而做出了收回“授权”的举动,魏冉手中的权力之柄,立即失去了它的“合法性”。所以,秦昭王做出了免去魏冉丞相职位并且递押出京的决策之后,魏冉就丧失了可以抵制和反抗的依凭;即便是他平时刻意培植的私党成员,也没有人胆敢公开站在魏冉一侧而与国君反目。对于这样的政治格局和君臣理念,不仅秦昭王和魏冉共同认可,其他统治集团中有“表态资格”的人也没有异议。所以,魏冉在收到解除政柄的诏书后,除了可以理解的内心恼火之外,不敢有任何不满的表示。当着君王信任他、授权于他的时候,他可以表现为大权在握的强势人物,甚至带有“权臣”的若干表征,但是在君王决意对他弃而不用的时候,魏冉却只能乖乖就范。这就是“尊君卑臣”格局之下,很难出现“权臣专制”的原因,也是即便有人一度大权在握也无法与国君公开反目的原因。法家所设计的这套体制和理论,确实可以有效防止君臣内斗的发生,魏冉的仓皇失势,以典型个案的形式,证明了这一点。
而且,在魏冉老病逝世之后,秦昭王不给当年的扶立功臣和舅父、旧相保留“脸面”和身后的荣耀,而是迅速废其封邑,直接将陶地收归国家统治。“穰侯卒于陶,而因葬焉。秦复收陶为郡。”魏冉从被废到逝世,间隔多长时间,史无明载,从他晚年“被贬”心情郁闷来推测,时间不会太长;至于魏冉逝世的原因,读史者从司马迁的一句感叹之语,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太史公曰:穰侯,昭王亲舅也。而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乡稽首者,穰侯之功也。及其贵极富溢,一夫开说,身折势夺而以忧死,况于羁旅之臣乎!”一句“身折势夺而以忧死”,足以道出魏冉的晚景遭遇和死因。这里体现的秦国君臣之间“人情”的淡漠,也折射出“制度”的无情。
三、应侯范雎亦非“权臣”辨析
一如前述,穰侯魏冉是最有“权臣”色彩的秦国执政大臣,他的结局却是如此毫无悬疑地被秦昭王所控制;那么,将魏冉“扳倒”并且取代其位的应侯范雎,在踏入秦国政治枢纽之后,又是一番怎样的景象?他在处理和秦昭王的“君相关系”时,又是采用怎样的模式?他是否可能成为魏冉之后的又一位“权臣”?
稍作分析,读史者就可以发现:范雎不论是从个人身份、还是从执政背景而言,都不可能成为新的专权大臣。范雎登上丞相高位之时,在秦国的政治圈子里面,没有政声和人望,更没有自己的人事关系网可以凭借,他只是一个 “外来者”,或者称之为“羁旅一人”,他只是一位以智辩之才而著名的人物,最多称之为“纵横策士”,他的个人形象,离政治家甚远。范雎之所以能够得到破格提拔,不外乎两个原因。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获得了秦昭王的完全信任(这与范雎在讥嘲魏冉的过程中处处表现站在国君的立场考虑问题直接相关),其次一个原因就是魏冉被突然“扳倒”,丞相之位出现空缺,秦昭王原本没有做好丞相后备人才的储备,只好以“多智”而“忠君”的范雎来填充丞相之缺。由此也可以笼络求进心切的范雎,使之感恩回报。所以,在范雎出任丞相之后,秦昭王根本不会担心范雎滥用权力,出现“尾大不掉”的危险,因为范雎不具备做权臣的背景与条件,他只能在国王权威的笼罩之下,做一个操持日常政务的职业行政长官。
范雎入秦之后对于秦国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关系重大者,主要有三条:其一,在处理对山东六国的关系上,明确提出了“远交近攻”的战略原则。这对于秦国今后的军事进攻方向的调整,是有相当影响的(详见下节的具体分析)。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范雎提出这个对外关系的设想,其实是他“扳倒”魏冉的“前奏曲”,所论秦国对外战略的不当,都是服务于对魏冉的攻讦需要的,也就意味着在涉及对魏冉的评价时,其中或有不实之词。范雎说到秦国所具备的地理之便与民众听命的风俗之利,而现在却受制于函谷关以西。这是由于执政丞相魏冉的问题:“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谷口,南带泾、渭,右陇、蜀,左关、阪,奋击百万,战车千乘,利则出攻,不利则入守,此王者之地也。民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此王者之民也。王并此二者而有之。夫以秦卒之勇,车骑之众,以治诸侯,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也,而群臣莫当其位。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其中给魏冉扣上的罪名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这是杀伤力很大的罗织之罪。为了证成其罪,居然说“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于山东”,这是与魏冉主政期间致力于对外用兵的史事不符的。如果范雎仅仅是游走于六国之间的纵横策士,使用如此夸张之语,或可置之一笑;但是此时的范雎是志在扳倒魏冉、取而代之的政客,对他话语中的“不实之词”,读史者就不该从“纵横学风”上来思考,而应该关注政治权力之争背后的构陷动机。他进一步分析说:“夫穰侯越韩、魏而攻齐纲、寿,非计也。少出师则不足以伤齐,多出师则害于秦。臣意王之计,欲少出师而悉韩、魏之兵也,则不义矣。今见与国之不亲也,越人之国而攻,可乎?其于计疏矣……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且昔者中山之国地方五百里,赵独吞之,功成名立而利附焉,天下莫之能害也。今夫韩、魏,中国之处而天下之枢也,王其欲霸,必亲中国以为天下枢,以威楚、赵。楚强则附赵,赵强则附楚,楚、赵皆附,齐必惧矣。齐惧,必卑辞重币以事秦。齐附而韩、魏因可虏也。”魏冉主持下的秦国对外用兵,本来不失为因时制宜,精彩叠见,真正被范雎“抓住”了范雎为扩大自己的陶邑之封而用兵的仅有一次,越过了韩、魏两国而攻打齐国的纲、寿之地。应该说,范雎确实眼光犀利,他敏锐地抓住了魏冉的失误,也就是可以坐实为“以权谋私”“为国不忠”罪名的这次出境用兵。范雎给秦昭王提出的建议“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对秦昭王而言很有“恰中下怀”之感。所以,秦昭王对范雎的信任得到了有效提升。这是范雎所极力谋求的。但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读史者应该纳入分析的视野之下:魏冉主政时期的对外用兵方略,从总体上该如何评判?让我们回顾魏冉主政期间秦国用兵的主要方向:秦军曾经取得远征破楚、用燕破齐的重大战略成果,均对秦国对外战略优势的取得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明“远攻敌方强国”自有其战略价值在,不能一概贬低;同时,秦军也曾不断地向毗邻的韩国、魏国进攻,相继取得歼灭敌军主力、夺取城池的胜利,是“近攻”也见成效。略举几例如下:秦昭王十三年(前294年),秦将向寿帅军伐韩,夺取武始;昭王十四年(前293年),秦将白起在伊阙之战中,大败韩魏联军,斩首24万;昭王十八年(前289年),秦军伐魏取六十一城;昭王二十一年(前286年),秦军相继攻伐韩国的夏山和河内,迫使魏国献出重地安邑以求和;昭王三十三年(前274年),秦攻魏夺取蔡、中阳等地,一度兵围魏都大梁;昭王三十四年(前273年),秦军大败赵魏联军于华阳;昭王三十七年(前270年)秦军攻赵,在阏与之战中被赵军大将赵奢击败。上述战争,都是魏冉主政期间秦国与韩、赵、魏三国之间的战争,并且只是选择简述了其中影响较大的战争,而非全部。所以,魏冉决策下的秦军对外战争,也有“近攻”的内容在其中。我们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远交近攻”作为明确的战略概括,确实出自于范雎,自有其贡献;但是,却不能由此而贬低魏冉主政期间在外交和军事战略方面的见识与能力。魏冉尽管未曾做出类似的概括,但是在实际的战略指挥方面,其实魏冉也很重视对紧邻之国的战胜攻取。
范雎将秦国的军事进攻的战略布局明确为“远交近攻”,自然具备重要的价值。孙闻博的研究结论,很值得重视:
秦灭六国的实现,往往被与范雎“远交近攻”之策相联系。这一战略提出的历史背景与施行内容,可置于战国后期秦对外战略的整体发展线索中,再作考察。
秦自武王东窥周室以来,对外军事进取自北向南有北侧、东向、南侧三个战略方向。鄢郢之战后,穰侯为实现进一步南下攻楚,战略重心转为东向攻魏,欲长驱先破大梁。
范雎代魏冉入相后,在此背景之下提出“远交近攻”之策。相对以往联合齐燕而先取韩的旧有认识,范雎连横韩、魏,威迫楚、赵、齐等远国。为促使韩、魏参与连横,秦军事进取由东向而转入北侧一线,坐镇河东,扩展河内,蚕食南阳,隔绝、并吞韩上党地。“远交近攻”战略专注河北一线稳步推进,并形成对赵国的战略包围。
其二,范雎力劝秦昭王重振纪纲,收回此前旁落的权力,结束太后干政,清除“四贵”,他的这种政治主张,其实就是要求恢复法家“君尊臣卑”的政治秩序,防止出现权臣专权的危机。得到了昭王的高度认可,随即就有魏冉等人被废黜的重大变化。过程已见上述。范雎千方百计扳倒魏冉,从主观意图而言,意在排斥政敌(魏冉排斥六国人才的做法,使得两人成为天然的对手),从而跻身秦国政治枢纽;但在客观效果上,确实有助于结束宣太后和魏冉为中心的家族干政,强化了秦昭王的君权。这个变化,置于战国后期的政治格局大背景之下加以评估,对于秦国的稳定与发展,确实有其积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后来的法家理论的实践者李斯,在著名的《谏逐客书》中高度评价范雎:“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这里表现出来的是李斯强烈的法家学派的立场,更有政治家的高度敏感。
其三,范雎主政的第三个贡献,见于蔡泽对范雎面谈其功:“决羊肠之险,塞太行之道,又斩范、中行之涂,六国不得合从,栈道千里,通于蜀汉,使天下皆畏秦,秦之欲得矣,君之功极矣”。这是高度评价范雎以总揽全局的高明见识,来处理交通干道的断绝与开通。对于韩、赵、魏三国所在的方向,以断绝交通道路的方式,破坏六国对秦的“合纵”用兵;对于秦国本土与巴蜀之间的交通,则用修建栈道千里的方式,来强化两者之间的联系。对于加强秦国的国势而言,自有其杰出的贡献。
以上,我从三个方面列举了范雎对于秦国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秦昭王对于范雎倍加信任与器重,自有其道理。但是,范雎辅政期间,有两大致命的弱点,均与他的个人性格有关。范雎最后的结局不妙,与这两个执政的弱点直接相关。
其一,性格有偏狭之嫌,放不下个人恩怨,以“恩仇必报”的名士风格示人,实在是缺乏大政治家的宽容和通达。当年他在魏国时曾经对他形成严重伤害的大夫须贾和丞相魏齐,成为范雎一定报复的对象。等范雎以“张禄”的化名出任秦相之后,须贾奉使入秦,范雎先是设局试探,后来又在宴请各国使臣的官方场合,肆意侮辱须贾,“范睢大供具,尽请诸侯使,与坐堂上,食饮甚设。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数曰:‘为我告魏王,急持魏齐头来。不然者,我且屠大梁。’”对于魏齐,其报复更甚。以秦军的威势逼迫庇护魏齐的人,必得其首级方才罢休。而对于帮助他亡魏入秦的好友郑安平和使者王稽,则不问其德才高低,均加以破格提拔。范雎曾利用秦军“长平之战”大捷的战胜之势,派遣郑安平率兵征伐赵都邯郸,目的在于让这位恩人建立功业于沙场,以便再加重用;但是郑安平失机战败,居然率远征军2万人阵前投降了赵国,导致秦军的一次惨败。在这样尴尬的局面之下,秦昭王破例给了范雎以宽容和保护。根据秦国法律的规定,推荐人任官而罚犯罪者,推举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护范雎,秦昭王下令百官不许议论郑安平阵前降敌之事。这种“法外开恩”的做法,实在是秦国政治中很罕见的。当年掩护范雎入秦的使者王稽被任命为河东郡守,显然也是范雎以国家要职酬谢私交的一种方式。但是,王稽到任之后,“与诸侯通,坐法诛”。郑安平和王稽,先后对秦国的国家利益形成重大伤害,时间仅仅间隔两年。作为他们任职的推荐人,范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范雎最终被处置而不得善终,其祸根应该就在此处。
其二,行事有嫉贤妒能之嫌。按照情理而言,范雎在扳倒魏冉时曾经用过的罪名就是批评魏冉嫉贤妒能,作为上任倒台的一个教训,范雎应该特别对此保持警觉。但是,范雎却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同样的错误。秦昭王时期的名将武安君白起,用兵如神,战无不胜,曾经取得伐楚和攻赵的重大胜利,前后为秦国夺取70余城。在白起威名大盛之时,朝中丞相范雎却惧怕白起威胁到自己的辅政地位,其中或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当年对白起被提拔重用的是魏冉,范雎可能有党同伐异之心,认定白起是魏冉的党羽,担忧白起再受重用,会成为高位争夺的强敌,所以,他不择手段地构陷白起,百般牵制,居然在白起指挥取得“长平之战”的空前大胜之后,引导秦昭王解除白起的兵权,后来又在昭王面前恶语中伤,导致昭王认定白起居功自傲且有不臣之心,竟然对白起赐剑赐死。范雎设计诛杀战功卓著的百战名将,其在官场中的威信必定严重受挫。即便是秦昭王本人在日后也会为误杀名将而内心迁怒于范雎。后世论史者,也就此而对范雎大张挞伐,斥之为“小人之尤”,是权臣借助君主之名诛杀贤能的典型。清代考据史学家王鸣盛就有严责:“白起破赵长平,诈坑其卒四十万,自谓建不世之功,孰知范雎已伺其后,倾而杀之。天道恶杀而好还,岂不可惧哉!若雎亦小人之尤也。夫起在秦,则可谓劳臣矣,雎恶其逼己,必置之死地而后快。盖自古权臣欲窃人主之威柄,虽有良将在外,务掣其肘使不得成功,甚且从而诛翦之,其但为一身富贵计,而不为人主计,有如此者。”王鸣盛对范雎的严词斥责,自有其道理;但是,称范雎为“权臣”似乎并不完全恰当,范雎不过是受宠一时的任事之臣而已。秦昭王对范雎的“放手重用”,肯定未曾达到对魏冉倚重的程度。
作为“权臣”魏冉倒台之后的继任者,范雎不失为掌控大局的智辩之士,他有足够精明的政治头脑,也为秦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得到了秦昭王的高度信任和倚重,也曾一度大权在握;但是,他依然无法成为可以与君王分庭抗礼的人物。只要秦昭王一时怒起,罢免他的职务,甚至是置之于死地,都是不必大费周折的事情。范雎最后结局,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之说:在郑安平和王稽相继误国之后,辩士蔡泽当面游说范雎,让他自动退出政治中心,推荐蔡泽继任丞相。范雎卸任退隐,淡出政坛。另外一种说法是出土文献云梦秦简《编年纪》的说法:“(昭王)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应该注意的是:两人之死被记载为同一事,意味着有关联性;而且,这里出现的姓名不是范雎的真实姓名,而是他多年“偷渡”入秦的化名“张禄”。这种记事的“史家笔法”,只有一个合理性的解释:范雎是与王稽同时被处死的。聪慧而且也确实有功的范雎落得如此下场,再一次证明:在秦国的政治体制之下,不会出现与国君分享权力的“权臣”。
在对于君臣关系的刻板与冷酷不多做道德批判之后,治史者应该承认:秦国的体制确实可以避免因为君臣的内斗和内耗,而影响到国家的行政效率。
四、秦昭王刻意营造“君臣契合”的表象
以上所论,是从秦国的政治体制及其运作切入,分析其君臣关系的实际状态,从而得出了秦国没有真正意义的“权臣”的结论,也就是避免了内部君臣之争影响到统治秩序的良性运行。在这个视角之内,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解析秦国内政问题。这就是:秦国的君王,运用极高的政治智慧,综合使用各种政治手段,有效地控制执政大臣的个人情感,使之感恩戴德,倾力辅佐,营造出君臣一心、君臣同治的政治气氛。这样的“智慧型”兼“情感型”的权力运作,把本质上是尊卑森然的君臣关系,润色成为带有个人情感的“君臣契合”,对于改善君臣关系,使之更为和谐,更为高效,显然有明显的作用。我们以秦昭王如何帮助丞相范雎处理“特殊私人事务”的高明操作,来做具体分析。
范雎在“亡魏入秦”之前,在魏国曾经因为被误解受到过严重的摧残,在魏国丞相魏齐的猜疑和怒责之下,他几乎被活活打死。范雎在秦国执掌行政大权之后,依然使用“张禄”的姓名,魏国君臣并不知道秦国新任丞相的真实身份。魏国得知秦制定了东伐韩、魏的计划,就派遣大夫须贾出使于秦。范雎得知须贾入秦,就假扮为落魄之人,前来馆驿拜访当年的旧主。虽然须贾与范雎当年的恩恩怨怨一时无法说清,面对外表落魄的范雎,须贾意外地表现出了故人之情,范雎内心决定放须贾一条生路。但是,对于当年下令欲将自己活活打死的魏国丞相魏齐,范雎却绝不宽恕。于是,就有了秦国丞相范雎大宴列国使臣、却唯独将魏使须贾百般凌辱的一场大戏。细节已见上述。范雎快意恩仇的性格在此时表现得很充分。须贾归国,把上述情况告知魏齐。魏齐未曾想到,现在执掌强秦实权的丞相张禄,就是不久前被自己下令处死的范雎!魏齐深知以魏国的实力,完全没有与秦国抗衡的能力,作为一位对国运有担当的贵族人物,他不愿以魏国为自己的保命屏障,而是在极度惊恐之下,选择逃离魏国,避免强秦以诛杀魏齐为借口而进攻魏国。应该说,此时的魏齐做出这样的选择,是有“公而忘私”的贵族精神的。
不论当年魏齐对范雎的手段有多少鲁莽和失当,现在范雎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典型的“公报私仇”之举。范雎对魏国发出的威胁,是擅自借用秦国的军事力量为威慑手段,来逼迫魏国君主接受屈辱俯首的条件。这并非“得大臣之体”的举动,甚至有可能对秦国的外事大局造成不利的影响。面对范雎的“弄权”之举,秦昭王的应对方式,治史者应该给予重视和分析。
秦昭王得知魏齐逃离魏国后,辗转潜藏在赵国执政平原君赵胜府中,为了显示他对范雎的信任和眷顾之深,显示君相之间的亲密无间,他以强秦之君的身份,主动配合范雎的“公报私仇”之举。这就把丞相范雎的个人行为,变为由国君决策的国家行为了。秦昭王先以伪装的善意,发信邀请平原君赵胜入秦欢饮。其中有充满谦和之意的用语:“寡人闻君之高义,愿与君为布衣之友,君幸过寡人,寡人愿与君为十日之饮。”平原君赵胜阅读来信之后,感到没有任何恶意,而且当时的国势本来就是秦国独强之势已经很明显,赵胜对秦国心存畏惧,不敢拒绝秦王的好言邀请,就入秦而见昭王。秦昭王与平原君以“友善”姿态饮酒数日后,把真实用心挑明:“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范君之仇在君之家,愿使人归取其头来。不然,吾不出君于关。”这就是公开把赵胜扣作为人质,逼迫他交出魏齐。平原君赵胜在身陷敌国的危急关头,巧妙地回答:“贵而为友者,为贱也;富而为交者,为贫也。夫魏齐者,胜之友也,在固不出也,今又不在臣所。”这个答对,既表现出了赵胜忠诚于交友原则的根本立场,又以虚与委蛇的说法避免与秦昭王的正面冲突,很有外交智慧。赵胜的答对很得体,秦昭王无法从赵胜这里取得突破,就派出使者入赵,给赵王一封国书:“王之弟在秦,范君之仇魏齐在平原君之家。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不然,吾举兵而伐赵,又不出王之弟于关。”赵胜与魏齐有旧交,而且要保持自己“尊贤养士”的形象,故选择保护魏齐的立场。而赵孝成王却没有赵胜的这种“包袱”,他要做的是避免赵国和秦国之间开战,并且也要保全自己的弟弟赵胜的生命,他自然不会为了保护魏齐而开罪秦国。于是,赵孝成王发兵包围了平原君的府邸,意在逮捕魏齐送往秦国,以便换得平原君脱险归国。好在魏齐警觉有变,他巧借夜色掩护得以逃出,情急之中前去拜见赵相虞卿。虞卿当然知道:只要他出面接纳魏齐,就会被秦国君臣理解为与秦为敌,也就会承受来自强秦的报复,招致灾祸上身。虞卿却毫不犹豫地与魏齐相见。虞卿很客观地分析大势:不论平时赵王如何尊重自己,但是面对如此局势根本无法劝说赵王饶过魏齐。此时的虞卿表现出一般人不可能具备的决断和担当:为了救助走投无路的魏齐,他毫不犹豫地放弃赵国丞相大印,与魏齐相携逃亡。在逃亡途中,魏齐和虞卿两人相商,感觉几个国家都很难快速提供庇护,就折返回到魏国。他们的设想是通过信陵君魏无忌提供短期收容再转投楚国。他们认定只有楚国才可能不惧怕秦国的胁迫而给魏齐以容身之地。
信陵君听说虞卿陪同魏齐前来求见,他心中对强秦很是惧怕,担心会为此而导致秦国兴师问罪,犹豫未肯见虞卿和魏齐两人。为此,信陵君受到部下贤士侯嬴的当面嘲讽,信陵君大为惭愧,赶紧下令驾车亲自到郊外去迎接。但是,大错已经铸成!身为贵族的魏齐,在落难之后也保持着贵族的尊严意识,他得知以“尊贤养士”而名满天下的信陵君,居然不愿意见自己,一怒之下自刭身亡。
在梳理了这段由范雎“复仇”而引发的秦国与魏国、赵国之间的“外交风潮”之后,笔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于秦昭王“力挺”范雎“公报私仇”的动机分析。秦昭王这样独特的处置方式,不是随意而为,应该是深思熟虑的决断。如果说,范雎的行为是出于“快意恩仇”的个人初衷,那么,秦昭王的应对方式又该如何看待?如果认为秦昭王要显示他“快意恩仇”的价值取向,当然也无不可;但是,笔者相信:其实更为重要的是秦昭王烂熟于心的“君主御臣”的统治术在发挥作用。也就是法家理论所论证的君臣之间最根本的东西是利益交换,而不是恩义之交和信用约束。秦昭王以国王之尊,主动出面援手,力助丞相范雎完成了“私人复仇”的意愿,是对范雎的示宠和恩赐。在这场“交易”中,秦昭王是高高在上的施恩者,范雎既是臣子,更是受惠者。范雎必须对君王感恩戴德,效犬马之力以谋回报——如此分析秦昭王的决策心理,应该是符合逻辑、也是接近历史真相的。
秦昭王此举,就把实质上君尊臣卑的君臣关系,幻化出志同道合、和衷共济的表象。这尽管只是君主个人的行为,而且只是发生在特定时期、特定君臣之间的个案,但却容易感动人心。这样的“君臣际遇”,从尊重个人情感、张扬个人义气、显示政治温情的独特角度,淡化了秦国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凸显了君臣关系和谐的气氛。秦国有如此深谙人心的雄主,如此打破常规来处理君臣关系,显示出君臣契合的良性氛围,确实可以避免君臣关系的紧张,培育出君臣和衷共济的局面。国君“御下有方”的个人行为与秦国“尊君卑臣”的政治制度交互为用,成为减少高层内部权力之争、提升国家管理效率的有效方法,实在是秦国内政优越于山东六国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结语
战国中后期的秦国,在列国对峙的大格局中,走出了一条由弱到强的崛起之路,最后得以吞并六国而建立一统政权。这一历史大转折的出现,有多种原因共同促成,其中有一个因素是治史者必须特别关注的:秦国内政的君臣等级森然有序、管理制度的务实高效,对于支撑秦国的崛起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特别是以对比的眼光来反观山东六国的衰微之路,这种强弱变化的奥秘就呈现得更为清晰。再进一步关注秦国这一内政特色形成的历史轨迹,就会发现:当时秦国的君权运行稳定,没有出现激烈的高层权力之争,没有出现长期执掌辅政大权并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的真正“权臣”,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与秦国奉行法家的理论治国,从政治理念到统治体制都严格贯彻“尊君卑臣”的意识直接相关。至于“尊君卑臣”意识在历史上曾经触发过多少黑暗与罪过,那是需要另文讨论的问题。本文只是从战国中后期秦国由弱变强的过程中,客观地揭示这种意识和体制所产生的现实影响。还应该看到,如果“尊君卑臣”意识走向了极端化,对于一个政权而言,就会陷入呆滞、刻板、丧失活力的危险境地,秦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悲剧,就与这种困境相关。治史者更应该看到的另外一面是:在秦国发展史上有重大贡献的秦昭王,运用其卓绝的政治智慧,既能够大胆重用有治国用兵之能的魏冉和范雎,使这两位人杰成为在特定阶段手握实权的“重臣”,无所保留地施展治国之能,从而收到提振国势之效;又能及时以雷霆手段迅速收回治国理政的“授权”,使曾经的“重臣”立即失势而不能发展成为“权臣”。进一步观察,在出重手整肃魏冉和范雎之前,秦昭王都曾经以赋予高度信任、授予足够实权的方式,让他们自以为大得君宠,因而竭力辅政,有效地制造了君王与辅政重臣之间和衷共济的政治表象。秦昭王对魏冉的四度拜相,就是这样的笼络式手段,而力挺范雎“公报私仇”,更是这一统治手法的高明运作。严峻的制度制约,辅之以灵活的处理手法,造就了秦国的君臣关系既有“尊君卑臣”的规范,又有和衷共济的氛围,避免了出现“权臣”窃弄国柄而出现权力斗争,招致政局动荡的局面。秦国的这一内政特点,保证了国势在稳定中不断增强,从而在与六国的对峙和兼并中,得以保持着优势地位,并最终完成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