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最为残酷野蛮的陋习之一。早在夏商周时期,这一制度就已初具规模。当时的人们普遍相信灵魂不灭,认为人死后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贵族阶层为了在死后世界延续生前的荣华富贵,便强迫奴仆、妻妾等活人陪葬。考古发现显示,商代贵族墓葬中经常出现数十具殉葬者的遗骸,这些殉葬者或被活埋,或被残忍杀害后与墓主同葬。
这一惨无人道的制度在历史长河中始终阴魂不散。即便是在文化高度发达的唐宋时期,人殉现象也时有发生,只是史书对此讳莫如深。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竟公然将这一制度重新合法化。他在临终前颁布遗诏,命令所有未生育的妃嫔必须殉葬。这一决定开创了明朝皇室人殉的先例,后世多位皇帝纷纷效仿。直到明英宗朱祁镇在位期间,才正式下诏废除殉葬制度。然而这一陋习并未彻底消失,清朝开国皇帝努尔哈赤仍沿袭此制,直到康熙年间才最终废止。
朱元璋重启殉葬制度的背后,隐藏着深层的政治考量。这位出身贫寒的皇帝在建立明朝后,认真总结了历代王朝覆灭的教训。他发现外戚干政和后宫擅权往往是导致王朝衰败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唐朝武则天称帝的教训让他记忆犹新——如果唐太宗当年让武则天殉葬,就不会出现女主临朝的局面。为了确保大明江山永固,避免皇权旁落,朱元璋决定采取极端手段。他希望通过让未生育的妃嫔殉葬,既能减少后宫干政的风险,又能为皇太孙朱允炆扫清继位障碍。
明仁宗朱高炽作为明朝第四位皇帝,其统治时期人殉制度依然盛行。这位以仁厚著称的皇帝在位仅十个月便猝然离世,葬礼也办得极为简朴。但即便如此,仍有五位嫔妃被迫殉葬。值得注意的是,张皇后和几位生育过子嗣的妃嫔得以幸免。这引发了后世的疑问:为何皇后不需要殉葬?
实际上,明朝的殉葬制度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作为一国之母的皇后享有豁免权,特别是当朝皇帝的生母更不可能殉葬。其次,生育过皇子公主的妃嫔,以及功臣之女出身的嫔妃也可免于一死。其余妃嫔,包括日常侍奉皇帝的宫女,都必须为皇帝陪葬。不过,这一规定也存在例外情况。若皇后大权在握,往往会借机铲除与自己不和的嫔妃。比如朱高炽的一位郭贵妃,虽生育皇子且出身功臣世家,但因与张皇后素有嫌隙,最终仍被迫殉葬。
从这些史实可以看出,明朝的殉葬制度从未将皇后列入殉葬范围。朱高炽的张皇后不仅是原配正室,更为皇室诞育了明宣宗朱瞻基等众多子嗣。按照礼制,新君朱瞻基不仅不会让生母殉葬,反而要通过尊崇母后来彰显孝道。毕竟在儒家思想中,\"以孝治天下\"是帝王最重要的准则之一。因此,张皇后得以安享晚年,而其他不幸的妃嫔则成为了残酷制度的牺牲品。这段血腥的历史,折射出封建皇权制度下人性的扭曲与生命的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