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常见的两个称呼,莫过于宰相和丞相了,或许会有读者感到疑惑,这两个称呼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皇帝之下最大级别的官,其实大有不同,别再弄混淆了。
我们先来看看丞相,这个官职最早出现在秦国,秦东陵器物上曾经刻有金文:“八年相邦薛君、丞相殳”,秦国曾经设置有相、相邦的职务,协助君王处理国事。
公元前334年,秦惠王设置相邦。吕不韦免职后,没有人担任相邦,但丞相一职得到保留。而在秦统一后继续保留了丞相这个职务,李斯就是著名的担任者,汉朝基本延续了秦朝的制度,依然设置相国,而丞相是副手,第一任相国是韩信,其次才是萧何、曹参和傅宽任,而到了吕后一族被清扫而空,相国吕产死后,没人在担任相国一职务,权力转交到了丞相手里,等到汉哀帝时期,丞相被改名为大司徒(王莽曾经担任过这一职务),又到了东汉末年,曹操再次恢复并且自封了丞相的官衔。
唐宋期间,并没有丞相的官职,而元朝在中书省设置丞相,后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胡惟庸一案废除丞相制度之后,这个职位在中国的历史上也宣告了终结。
宰相又是什么呢?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官职,而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且张给我国家最高权力官员的一种俗称,类似于如今世界上有些国家制度以总统为大,另外一些国家以总理为大,但是我们统称为国家元首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常说的甘罗,十二岁为相,实际上甘罗被拜的官职名字为上卿,但是他执行的却是辅佐君主的职能。历朝历代关于宰相的叫法可谓是多种多样,最早的夏商时期叫做巫使,而到了西周春秋时期是名为公卿。
西汉的丞相陈平对于宰相的职能,曾经做出过精准的定义:“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得卿大夫各任其职也。”
由此我们看见,宰相的权力是十分大的,兵权,监察检举权,行政权都有干涉,到了三国以后的晋朝,没有了丞相,但是设立了三公,朝廷重要事务由门下三省共同商议,因此三省长官实际上都具有宰相的地位,到了隋朝制定了三省制,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能被称之为宰相。
唐宋期间,能够被称为宰相的职务就更多了,中书令、中书舍人、平章政事等都算作是宰相,比如说唐朝名相裴矩就是以平章政事作为宰相的。明朝时期虽然废除了丞相制度,但是明朝后期内阁有了“票拟权”,此时的明朝实际上已经有了近现代欧洲内阁制度的部分影子,也能执行宰相权力。但是到了清朝期间,虽然沿用了明朝官至设置有内阁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但是军机大臣只能够“跪受笔录”,失去了大部分的实权,因此在君权高度统一的清朝,已经没有了宰相的职务。一直到清末实行新政,学习日本制度设置内阁总理大臣,才有了那么几分宰相的意味在里头。
在历史上,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因此宰相的地位时常变更,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