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朱元璋,作为明朝的奠基者和开国皇帝
,其治国理政的手法常常引发人们的猜疑和探讨。然而,其中一个引人关注的细节是,
为什么他对繁文末节如此痛恨,甚至到了愤怒到毒打大臣的程度?
最终,他不仅亲自规定了文风格式,更塑造了明朝治下的独特文化氛围。让我们一起揭示朱元璋痛恨繁文的原因。
一、农家子弟的不平凡人生
朱元璋出生于安徽凤阳一个贫苦的农家,自小就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他曾在家乡凤阳任捕快,后加入红巾军,一步步走上了开国之路。后来,
凭借过人的智慧和决心,他最终夺取了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
尽管出身卑微,朱元璋却有着非凡的领导才能和远见卓识。他深知文治武功并重的重要性,因此在继承元朝制度的基础上,大刀阔斧地推行改革,其中就包括对公文制度的彻底革新。
二、案牍繁冗引发的弊端
元朝时期,文牍主义盛行,公文繁冗已成顽疾。朱元璋很早就看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有一次,一位大臣上奏了一份长达万言的奏折,朱元璋见状大怒,当场命令该臣受一顿重罚。
"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于事情而有益于天下国家,彼浮词者徒乱听耳。"朱元璋喟然叹道
。
他认为,五百字就足以说明事理,何必冗长浪费纸墨?
于是,朱元璋下令中书省臣制定
"案牍减繁式"
,要求公文言辞平实,不得使用虚词修饰。洪武十八年,他亲自起草颁布了
"御制行移减繁体式一册"
,对克服繁文之害、打击文牍主义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严格的公文用语规范
在公文撰制中,朱元璋不仅要求文风平实,而且对用语也作出了严格规范。俞汝楫《礼部志稿》记载,洪武定制,凡表笺,只作散文体,不许使用四六旧体。同时,要求言词典雅,回避凶恶字样。
此外,朱元璋还规定了亲王进表时的称呼方式。亲王自称"第几子某王某",称皇帝为"父后陛下",称皇后为"尊嫂皇后殿下"。
对于用字,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表笺文用"小字真书",奏本则依《洪武正韵》的字体书写。
避讳一直是中国古代文书书写中一个敏感问题。朱元璋在此也不例外,他规定了详细的避讳字词。可见,朱元璋对公文用语的规范是何等严格。
四、一纸一式的繁杂规定
在用纸规格方面,朱元璋同样作出了详细规定。唐宋时代,诏敕等用纸规格虽有限制,但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洪武十七年,朱元璋明令天下:
"诸司文移纸式",规定不同的衙门等级和文种使用不同规格的公文纸,"不如式者,罪之"。
其规格等级森严,繁杂多样。如此复杂的规定,自有其利弊。利在一旦收到公文,便可从用纸规格上辨别出该文是由哪级衙门发出;弊在不便使用。但不可否认,这对于今天的公文写作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五、严格的公文发文制度
明初,各级政府均向下属滥发公文,肆意苛迫下级官吏和百姓。为了加强皇帝对中央与地方机关的控制,防止擅自行移,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创立公文
"行移勘核制度"
。
所谓"行移勘核",即对行移文书进行查验、核对。各级机构发文时,左半册向下传发,右半册存根,双方均加盖骑缝公章,发文机构须将用完的薄册送回内府归类入档,才能再领新的公义薄册,这就是"半印勘合"制度。
文书行移制度的实行,加强了皇帝对中央和地方各个衙门的控制,有效防止了中央机关擅自行移、逼扰诸司、害及于民的现象发生。同时,也使发文制度规范化,大大减轻了公文满天飞的状况。
六、正官审批制度的建立
明代官员大多来自科举,入仕之初,他们都没有任何为官经历和经邦治国经验,行政能力低下。各级政权大多为实际中操办各类公文薄册的下级吏员所掌握,官员变成了真正的
"官僚"。
为改变这种现象,朱元璋规定,各类公文均应由各级政府的正官负责审批,下级代批者严惩,越权擅批或盗用公章伪批者惩处就更严厉了,正官放纵下级越权批文者也要追究其疏忽责任。
正官审批制度的建立,有效遏制了下级吏员擅权的现象,提高了公文的权威性,也促进了官员自身行政能力的提升。
七、严密的公文监管机制
为了加强对公文的监管,朱元璋沿袭并发展了元代的"照刷磨勘文卷制度"。所谓"照刷磨勘",即对政府文卷进行定期的跟踪追核,及时发现和处理拖延、失错、疏忽等问题。
洪武二十六年,
朱元璋专门颁布了"照刷文卷"的实施办法,对照刷的时间、范围、程序和专门用语作出了规定。
中央各部门公文由六科给事中负责"注销",地方政权公文则由巡按御史"照刷文卷"。
御史出巡时,地方上由省到县各级衙门均需将所有公文底册呈交御史清核。如此严密的监管机制,确保了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八、高效的公文传递体系
公文驿传制度始于西周,至元代已十分发达。明朝沿袭元制,设有水驿、陆驿和水陆兼驿。皇帝颁发的诏发文书,都由驿传负责递送到各省及边远地区;各省衙门的上奏文书以及各省之间的往来文书,也都要通过驿传递送。
为了确保公文传递的准确性和效率,明朝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规定。
急递铺接送公文时,须辨认定前铺,铺兵方许交领,并用"回历本"登记;不得损坏封套,更不准私自拆封;昼夜兼行,每日不得少于三百里
。如此高效的公文传递体系,与明代公文制度的完善是分不开的。
九、严肃的公文承办规定
明制对下行文尤其是皇帝制书之内的承办是极为严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执行文书旨意。将未能严格承办的情况分成违、失、错、缓四种。
违,是拒不施行;失,是失于详看,未正确理解;错,是将旨意事理错误施行;缓,是未能及时、迅速地实施制书旨意。
与之相反,上行请示文的官署,也不要在上级官署对请示文尚未作出批复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按请示文中自己拟办的意见加以实施。如此严格的承办规定,保证了公文的执行力,提高了行政效率。
十、完善的公文存档管理
明初,公文存档管理混乱。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朱元璋建立了公文清核制度。中央各部门公文的清核由六科给事中负责"注销",地方政权公文则由巡按御史
"照刷文卷"
。
同时,朱元璋还制定了详细的档案造册、保管、使用等规定。
档案须用特制厚棉纸造册,按统一规格书写行款;入库后按年代和地区分类存放,顺序排列,统一编号;查阅时只有专门人员方可翻阅相关内容。
明代文书档案在存放管理与保护使用上,表现出明显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为后世留下了宝贵财富。
十一、严厉的法律惩处措施
为了维护公文制度的严肃性,朱元璋在明律中作出了严厉的惩处规定。
凡是误写、增减官文书者,将受到重罚;如有规避情节,罪加一等;若为逃避犯罪、隐瞒情况而伪造文书,则从重论处。
同时,主管该文件或案件的官员若知情不报,也将同罪论处。而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的选拔,朱元璋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必须是
"行止端庄,年轻精锐,干办明敏者"
。如此严厉的法律惩处措施,有力保障了公文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了公文工作的高效运转。
结语
纵观朱元璋在公文制度方面的一系列革新措施,我们不难发现,其核心理念就是严谨、规范、高效。正是这一理念,
为明代公文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产生了深远影响。
时至今日,明代公文制度中的一些思想、原则、手段,对于我们进一步健全公文制度、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加强公文管理仍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让我们以朱元璋为镜,在传承优秀传统的同时,不断创新,为建设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公文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