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夏天,上海议员江确生致信江苏省拱墅公署,抨击当时流行的妇女服饰,称其为淫妖之衣,不堪寓目。
这种淫妖之衣在当时实际上指的就是现代T恤、胸罩和短裤的搭配。在百年前的民国时代,这样的着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堪比当时市区裸奔的行为艺术。对于传统保守的人们而言,这种标新立异的穿着容易引发“冶容诲淫”(相貌妖艳,容易引发淫欲)的社会反响,导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道德滑坡。
江确生的建议得到上海公署的采纳,于1920年正式发布公文,禁止奇装异服,明文规定“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小袒露胫或模仿异式不伦不类”,并强调对故意奇装异服者的逮捕和惩办。
这一规定实质上意味着,若有女性穿着短袖背心或短裤,将面临被逮捕拘留的风险,将衣不遮体视为一种犯罪。
这揭示了民国时代的封建遗风,虽然已经迈入了新时代,但传统观念仍然在社会中根深蒂固。解放的阳光透过缝隙,却被传统的思想所遮蔽。
进入民国时代初期,与封建时代相比,社会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革,特别是在传统思想领域。
尽管大家对满清贵族深感不满,但对于祖祖辈辈设定的妇女规矩却没有排斥。妇女在穿衣打扮上仍然带着沉重的枷锁,甚至睡觉都需要穿着长款睡衣,目的是尽量减少身体的袒露部分。外出时,无论是穿着旗袍还是大褂,都需要加上胸褡或者马甲。这种保守的穿着方式体现了封建观念的残存,对女性身体的过度束缚。
甚至因为留短发而被定为“短发犯”,这种程度的束缚让人不禁感叹,原来“裹小脚”陋习还有着另一种形式。
在这个封建的年代,妇女乳房的束缚也成为一项不成文的规定。所谓“天乳犯”,即妇女乳房没有经过人为约束,自由生长。这引发了“天乳运动”,旨在反对异样的目光,呼吁让妇女的乳房自然生长。
此前,妇女需要用布条或小马甲束缚胸部,对于乳房发育较好的妇女来说,这几乎是一种身体的摧残。这种习惯也反映了封建观念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成为时代的沉重枷锁。
然而,一位广东人改变了这一切。1927年,广东议会通过了朱家骅的提议,废除妇女束胸,限三个月内,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
这一决定为妇女解放开启了先河。随后,上海时尚杂志《良友》介绍了欧洲胸罩的款式、好处以及穿戴方法,掀起了一股“胸罩文化”的热潮。各大百货商店纷纷进口欧洲胸罩,上流社会妇女纷纷选购,同时一系列前卫的妇女服装亮相,包括泳装、袒胸露背的礼服等。
这场由“天乳运动”推动的解放女性双乳的运动,让束缚妇女的陋习被彻底废弃,也催生了胸罩文化的崛起。文学宗师林语堂感慨道,对于妇女幽禁的时代一去不返,速度之快令那些十年前刚刚留洋归国的人感到惊讶。
在这场关于解放女性身体的运动中,妇女开始摆脱束缚,勇敢地表达对自己身体的自由追求。
这个过程不仅仅是服饰的变革,更是一场对封建观念的颠覆,是一场对女性权益的争取。从“天乳运动”到胸罩的普及,民国时代的妇女们逐渐在社会中找到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这场历史性的变革,让妇女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桎梏,为后来的性别平等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