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7
3月21日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在陈独秀、罗亦农、赵世炎、周恩来等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周恩来任起义总指挥)取得胜利。22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成立。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最早由民众在大城市建立起来的革命政权。根据《上海特别市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法》《上海特别市市民代表会议政府组织条例草案》等规定,上海特别市市民代表会议为全市最高权力机关,分为全市代表会议和区代表会议,由全市代表会议选出市执行委员,组成市执行委员会下设公安、土地、司法、劳动等机构。
3月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强调把农民组织起来,从政治上打击地主,彻底摧毁地主阶级的政权和武装,建立农民协会和农民武装,由农民协会掌握农村一切权力,然后进行减租减息、分配土地等斗争。
4月27日-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和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根据大会要求,会后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修改党章的决议。修改后的党章把“党的建设”列为专门一章,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这是党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明确写入党章,第一次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五级,并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随后于5月10日召开的中共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4月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七里坪地区农民协会按照董必武的指示,成立了以审判土豪劣绅为主要职能的七里坪革命法庭,内设审判厅、合议厅、警备室。该法庭名义上由国民党党部管理,实际上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被称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
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湖南事变以后的当前策略的决议》,决定建立一个党的秘密机构。根据决议,中央军委特务工作处在武汉成立,由周恩来直接领导,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情报保卫工作,保卫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安全,惩处叛徒等。
7月13日中共中央发表对政局宣言,提出中国共产党将继续绝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力争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收回租界,取消治外法权,实行关税自主,解放中国。
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在起义中,总指挥部设立政治保卫处,作为人民军队政法保卫工作机构。南昌起义部队还接管了南昌市公安局,发布安民告示,维持治安。
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八七会议)。会议着重批评了大革命后期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会议选出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央临时政治局。
9月29日参加秋收起义的工农革命军到达江西永新县三湾村,在毛泽东领导下进行了三湾改编。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代表制度,将党的支部建在连上,成立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民主制度,在政治上官兵平等。由此开始改变起义军中旧军队的习气和不良作风,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
10月秋收起义军到达井冈山,开始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1月,起义军攻占湖南茶陵县城,成立湘赣边界第一个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到1928年2月,井冈山根据地初步建立。
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党的专业情报保卫组织--中央特科,由周恩来担任主要负责人。1928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特务委员会,作为党的情报保卫工作决策机构。中央特务委员会下设中央特科,执行具体任务。在革命斗争中,中央特科屡建功勋,作出重要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