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与各列强签署了整整343个不平等条约,这其中有许多是在清朝面临强大列强的欺凌下被迫签署的。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曾在战争中击败清朝,使其无奈地签署不平等条约。其中一份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刚天津专章》,由晚清重臣李鸿章于1898年5月在天津签署。
这份条约的主要内容有两点:首先,规定刚果(金)在大清享有领事裁判权,同时享有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其次,规定大清不得限制国民移民刚果金进行工作,购置房产和经营产业。简而言之,清朝的民众被允许大规模移民到刚果(金),而清政府则无权干涉,因为刚果(金)拥有领事裁判权。 这引发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为什么李鸿章要与刚果(金)签订这样的条约呢? 首先,刚果(金)实际上是比利时的殖民地,由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统治。在19世纪末,比利时通过瓜分非洲的会议获得了刚果(金)的控制权,成为该地区的殖民主宰。利奥波德二世以极端野蛮的手段驱使当地民众从事贸易活动,导致刚果自由邦的人口在十几年内骤降。为了弥补劳动力短缺,他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利用中国的劳工来从事危险的工作。 其次,比利时在欧洲列强中虽然地位较小,但却有着强大的支持。这些列强在欧洲内部有矛盾,但对外时却能一致对待弱者,而当时的中国正是列强眼中的弱者。比利时借势于其背后的欧洲强国,得以与李鸿章进行谈判,并在1898年5月签署了《中刚天津专章》。 李鸿章在签署这份条约时或许认为它并不算什么大事,因为并没有涉及割地赔款等丧权辱国的内容。在他看来,中国有足够的人口,移民到刚果(金)反而能减轻清政府的压力。对于普通民众,他可能认为他们只是奴隶,生死并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不久之后,利奥波德二世却提出更过分的要求,希望派遣一支刚果(金)的黑人军队进驻中国,以保护比利时在华的利益。尽管这个计划最终未能实现,清政府总算在这一次表现出一些硬气,拒绝了这一过分的要求。但是,利奥波德二世通过操纵葡萄牙人贩子,购买了五百多名华人劳工,他们被迫在刚果(金)从事艰苦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这些华人的死亡。 总体来说,这段历史揭示了清朝在面对列强侵略时的无奈与辛酸。从签署条约到后续的不堪要求,李鸿章或许是被迫屈服于列强的压力。这也反映了当时中国作为一个弱国,在外交斗争中的艰难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