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东南乡五区境内,有一处土山盛产沙参,山旁有两个村子就靠挖掘沙参过活。只是这沙参有限,两个村为了争夺沙参矛盾日益激化,最终在1934年春引发了械斗。
因为两个村一个村子大,一个村子小,大村人多势众,小村不敌,被打死十六人之多。如此结果小村的人自然不甘心,可是自己人少,打又打不过,于是一纸诉状告到了县里。
院长胡某见是人命大案不敢怠慢,于是接了下来进行审查。当然,因为案子比较大,查起来也就没那么快,一时半会没有结果。这小村的村民可就有些急了。正好就在这个时候,韩复榘出巡到了牟平,小村见法院还没结果,大家就去拦车喊冤。
韩复榘这个人原本就爱看《包公案》、《施公案》、《彭公案》这一类小说,非常仰慕那些清官的事迹,平时在济南没事就喜欢在省府大院里审个案啥的,遇到这种拦车喊冤的事那更是来劲,于是当场接了下来,赶到县府把案子卷宗全部调来亲自审问。
不过韩复榘虽然爱审案,但是对于法律并不怎么懂,他平时审案就比较简单粗暴。这一次也不例外,韩复榘看了下卷宗也不细问,直接从大村里选了相貌较为粗犷的十六人,判处了死刑,说要给小村的死者抵命。
这十六个人当然不服,喊冤说死者不是自己打的。韩复榘想了一会,于是从这十六个人里选了八个看上去最凶恶的,下令拖出去枪决。
这八个人又连忙喊冤,韩复榘大骂;“你们应用十六个人抵他们十六人的命,现在我只用八个人抵偿,一人抵两命,还有什么冤枉!”下令卫兵立即把这八个人拖出去,执行死刑。
这边胡院长也懵了,赶忙表示这是司法案件,这么处理不好交代,如果韩复榘执意如此,那么希望写个手谕,要不自己承担不起责任。韩复榘就当场写了一个将八个人枪决的手谕,在上面签名盖章,附在卷宗后面,这个案子就这么了结了。
事后韩复榘还颇为得意,常常挂在嘴边说起,并认为以后处理这种打群架的案子压根不用那么麻烦慢慢审,直接来个一命抵一命,包管再不敢有人打群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