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即位后,一方面采取高压措施打击政敌,一方面又出重拳清查亏空。这个时期,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规模空前的抄家风,雍正皇帝也因此获得了一个“荣誉称号”——抄家皇帝。
到底有多少人被雍正抄了家?这个数字恐怕是无法统计的,不过在众多的抄家案中,年羹尧一案当居首位。雍正三年(1725)七月,上谕敕令各省严查年羹尧隐匿资财。在随后所定的九十二款大罪中,贪渎、侵蚀两项就占了三十三款。那么,年羹尧被查抄时到底有多少家产呢?
雍正三年十二月,刑部宣布年羹尧罪状的同时,远在杭州的鄂弥达上了一道《署理杭州将军事务鄂弥达奏报年羹尧家产变价折》,在这份奏折中概括出年羹尧杭州任所的资财:
1,金子2748.3两,金器簪子等物462.3两,银47924.2两,银器等物2250两,又银550两、银壶1把、匙子9个(从井中挖出);
2,房子折价银1100两;
3,细毛裘衣、古玩、字画等贵重物折银8923.4两;
4,家口304口,变价3285两,骡马39头、牛6头,变价683.2两。
上面的这份清单显然与年羹尧的身份不符,当然这仅仅是杭州一地的资产,而且年羹尧在杭州任职时间极短,很快就被治罪了。因此这份清单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据《清实录》的记载,雍正帝在处理年羹尧的谕旨中,曾提到一句“其现银百十万两,着发往西安,交与岳钟琪、图理琛,以补年羹尧川陕各项侵欺案件。”这说明年羹尧曾有一笔110万两的现银。
关于年羹尧的家产,并无一份全面具体的清单,现在所见的都是零零散散的记录。乾隆九年(1744)杭州副都统傅森上了一道奏折,说年羹尧在杭州还有不少田产,共计“四百亩零二分”,当然这仅是年羹尧田产中的极小一部分。
此外年羹尧在京城、保定、定州等地皆有房产,共计一千四百三十四间。而且还涉足商业经营。仅仅在陕西行盐共得银22万余两。
从相关的文献中可以发现,年羹尧被抄家之前,有其子年福将财产运至京城。年羹尧在杭州被捕时,官员曾审问年羹尧的管家张定,据他的交代,大部分财物已经运至京城:
“去年我主四子年福赴京时,将我主子一应家产都带走了。我主子年羹尧说:我病了,自将军任上告退赴京。故所有什物俱送京城矣。我主子自西安来时,仅带金子二千八百两、银子五万余两。来此路上盘费,及在此买房租住耗去了数千余两。”
可惜的是,年福运回京城的这部分财物并无准确的内容。如果加上散落于各地方已运、未运、寄存、在途的家产,实在是很难得出具体的数字。
不过所幸的是,在《宫中档雍正朝奏折》中,直隶总督李维钧对年羹尧的家产数字做了一个大概的估算。其家产总值估计约为1595000余两,其中,金银数目所占比重最多,价值达122万余两;其次是盐业等商业资产,有23万余两;财物次之,粗估10万两;房地又次之,约3万余两。以这个数字来看,虽然也不算少,但显然也没想象中的多。
年羹尧的家产至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但他积累钱财的渠道还是十分明确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来源:一是雍正帝的赏赐;二是战事中的劫掠;三是接受馈送;四是侵用公项;五是投资商业。无论年羹尧的财富是如何积累的,究其根源,皆出自其特殊地位,更确切地说,就是雍正帝所赐,然而生杀予夺,其实亦皆在皇权。
据《永宪录》记载,年羹尧被抄后,雍正帝将他在京的房屋和奴婢赐予了吏部尚书蔡珽,但仅仅过了一年之后,蔡珽也获罪被抄,家产没收,来来回回最终又到了雍正的手里。正如《红楼梦》中“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