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南京方面开始清算清朝遗留的外债,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清政府遗留下来的外债总额高达64亿银元,这还是有受到担保的那部分,另有8亿银元未被抵押。
要知道,当时的国民政府每年财政收入仅3亿银元,这意味着如果想还清清政府留下的外债,需要全国4亿民众20年节衣缩食才能勉强偿还,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么,这些债务的来源是什么?最终,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首先,我们不得不吐槽我们的借款小达人——清政府。
在历史上的清朝也曾是一个财帛丰富的政权,但随着清朝的衰败,战争的失利和无度的挥霍,最终不得不选择大量借入了海外资金。
清政府最早的外债发生在1853年,即咸丰三年,当时上海道台吴健彰向上海洋商借走了13000元银洋,用于雇佣英美船舰,围剿太平天国。在吴健彰的上奏下,咸丰帝毫不犹豫地同意了这项贷款。
究其原因还得从乾隆挥霍无度说起,而乾隆之后的皇帝并没有一个像和珅一样的敛财高手,因此导致了自乾隆晚期开始财政疲软。随着各地的起义不断爆发,清政府原本就有问题的财政逐渐恶化起来。为了压制各地不断爆发的起义,清政府开始寻求外债来缓解财务压力。
例如,为了打败太平天国,清政府默许各地向海外贸易商借款;再如,左宗棠为了收复新疆前前后后向外借款6次;此外,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也向外国银行借款,还有各省多次通过海外借款来兴办产业、修建铁路、进行工程建设等等。截止甲午战争爆发之前,清政府共借入60多笔贷款,总额约为5300万两银子。
值得一提的是,借钱这事对于我们来说是极难的,而在清政府这里却变得轻而易举。英、美、德等国都争相向清政府借款。当然了,这些都只是“小债”,清政府应对起来也没啥问题,真正使清政府沉浸在深重的债务泥潭之中,还是战争赔款。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向英国赔偿了2100万银圆;甲午中日战争之后,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向日本赔偿了2亿两白银;八国联军攻击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向英国、美国、俄国等11个国家赔偿了4.5亿两白银(加上利息总共9.8亿两),需花费整整39年才能偿还。此外,还有其他不平等条约,如《北京条约》、《烟台条约》、《伊犁条约》……西方列强对大清实行了榨取式的苛刻赔款,最终将清政府置于负债累累的境地。
另一方面西方列强再对清政府提供贷款的同时,大量索取政治利益,如铁路建设权、港口使用权、航道使用权等等,进一步加剧了大清的债务负担。而清政府的统治者却不顾这些巨额债务的压力,包含慈禧在内的权力核心甚至不肯削减开支,反而继续对百姓实行剥削,导致社会矛盾不断加深。
最终,在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之后,清政府开始四处倒台。仅仅一年后,大清溥仪宣布清王朝灭亡。1912年2月12日,仅六岁的小溥仪,在隆裕太后的带领下,宣读了退位诏书,大清朝正式被历史的长河覆灭。
那么问题来了,大清留下的一堆欠债是否可以不还呢?曾经的让渡于他国的权利是否可以收回呢?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具备足够的实力和决心,只要拳头够硬,一切不平等的东西我们都可以推翻。
然而,因为清朝刚刚覆灭,新生的政权尚未稳定,面临着各种内忧外患。孙中山于1912年1月1日成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但只任职了一个多月,便被袁世凯窃取了革命胜利的果实。虽说袁世凯掌握着北洋军阀,南京政府取代了清政府,但却依然不敢与各国列强对抗,只能承认清政府的债务。
始终是因为枪杆子不够硬,尽管腐朽的清朝政府已经被推翻。
虽说,除了《辛丑条约》上的庚子赔款,大多数各国所欠下的贷款早已偿还,但庚子赔款的数额过于巨大,清政府在10年的时间里仅能还清70% 的债款。此外还要加上以借贷维持的贷款,数额相当可观。
尽管北洋政府明面上统治全国,但内部却混乱不堪,到处是战乱,百姓生活不能自保。各个军阀首领为了加强自身实力,纷纷向列强借贷,甚至为了借款出卖国家。皖系军阀首领段祺瑞主政期间,他曾8次向日本借贷,总金额高达1.45亿日元。为了偿还贷款,他将东北修筑铁路、砍伐森林和采矿等中国主权出卖给日本,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西原借款”事件。
也许有人会问,近代中国内部动荡不安,借款无休无止,那么各国每年又如何如期地偿还这样的外债呢?
答案是——关税。
自晚清开门纳降以来,广大的市场被各国列强所霸占,并大量倾销侵华商品。利润丰厚,其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就是关税。在1911年清朝灭亡前,关税收入高达4300万两白银。
相较于其他的税种而言,关税纯靠进出口贸易带来,不受国内境况的影响。因此,这成为各种外债的担保。同时,盐税也常被一同视为外债的担保。
1927年,北洋政府垮台,面对各国列强的要求,老蒋等人选择承担历年外债的责任,并为此成立了专职小组,对之前的所有贷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所有未还款项约72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庚子赔款。截至1928年6月底,尚欠列强57亿元(本金+利息)。
此外,还存在着近8亿的烂账,即所谓没有切实担保的借款。对于这些款项,南京方面内部存在分歧,胡汉民甚至明确表示“凡清政府所欠私人或团体一切债款,并无债券在外流通者,概不承认。”
既然这些债务无法被清晰追溯,何不干脆放弃不偿还呢?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绝无“偿付他人义务”的原则处理这些烂账是最合适的选择。然而,可惜的是,在老蒋等买办资本家的干预下,南京方面仍然在1938年归还了这8亿的债务。
可以说,老蒋在面对列强时毫无原则,完全是屈从迎合。
值得一提的是老蒋再对日本时,却显得非常强硬。1934年,日本追缴欠款总额达到7亿日元及其利息,但南京认为这些欠款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处理。1937年抗战爆发,老蒋宣布停止支付庚子赔款。整整37年的还款历程,共计6.64亿两,给中华民族造成巨大的经济创伤。尽管后面曾发生过各国主动退款的情况,但这不应被视为感恩戴德!
强大的新中国:硬气扫除不平等!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发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宣言。这包括清政府及南京积累下来的外债。当时,南京共有85项外债,债务总额约为28亿银元,但新中国坚决否决了所有债务。
毛主席提出了“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外交方针,表现出与民国政府对待“前任”外债的截然不同态度,彰显了新中国重振国威的决心。这种“硬气”背后,源自于我们的强大。清政府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压迫奴役人民;老蒋也做不到,因为他们是剥削压榨人民的代表。对于他们而言,所谓的外债问题根本不影响他们奢华骄纵的生活,所有的苦难都由人民来承担。面对列强的压迫,他们根本不可能发挥四万万人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