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的跨统筹区转出,通常参保职工离职,需要单位办理西安市医保停保手续,在外地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确定不再返回西安市就业参保的,可将西安市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外地市医保部门。
单位经办人可在网厅申请或者是在窗口申请办理停保后,进入陕西省公共服务平台,找到“报表打印——转移参保凭证打印”功能,下载打印已离职职工的参保凭证,交给已离职职工本人。离职职工携带本人参保凭证在新的医保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单位经办人在办理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出操作之前,需要为已离职职工办理停保手续,(进入陕西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停保)
由用人单位申请转移接续申请,目前,西安市为市级统筹,具体情况如下:
>>统筹区内
同一个统筹区内变更参保单位,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只需原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办理暂停缴费,新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员恢复缴费即可。
>>跨统筹区
1.陕西省内转移
陕西省统一使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省内其他地市与西安市医保关系转移,已实现数据同源,故个人医保参保年限在平台内累计计算,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只需转入地参保单位申请“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即可完成。
2.西安市转移至外地市
外地市参保人员离职,办理了西安市医保停保手续,在外地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确定不再返回西安市就业参保的,
可将西安市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外地市医保部门。
参保人打印西安市医保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由其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医保关系转入申请,西安市将配合办理转出。
3.外地市转移至西安市
西安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由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西安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可将原参保地(外地市)
医保年限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接续至西安市医保账户内。西安市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转入申请,由原参保地医保部门配合办理转出。
1.参保人员跨统筹流动,如职工离开西安市在外地市就业参保,或者外地市人员来到西安市就业并参保缴费,才能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2.办理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转入的外地市参保缴费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西安市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合并计算;转入的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至参保人员在西安市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用于就医购药。
3.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经陆续在各地市上线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统筹区接入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流程随之优化。各地医保部门是否支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线上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要以当地接入进度为准。如当地尚未接入,建议耐心等待,待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后优先通过线上办理,防止线下邮寄导致业务办理失败。
4.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之前,参保人员的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或者丢失。
1.开网厅首页点击“单位登陆”,输入经办人账号并登录;
2. 登录后,点击“进入单位网厅”;
3. 进入后,点击“更多服务”,打开到菜单页。
4.打开到菜单页
进入菜单页后点击“报表打印”模块,再点击“报表打印”模块下面的“转移参保凭证打印”菜单。
5.打印参保凭证
(1)输入要打印参保凭证的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查找到该人员。
(2)打印或下载参保凭证。
1.打开网厅首页登陆到个人网厅,
2.登录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3.打印参保凭证
(1)点击“医疗个人信息”模块。
(2)打开“个人参保信息查询”菜单,点击“打印参保凭证”。
(3)打开参保凭证,进行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