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伟迎来新职。他以坚定的纪律担当,在纪检监察领域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与专业素养。在过去的工作中,他始终坚守职责,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为维护山东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新职的履新,意味着他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大的决心,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引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山东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山东人大”消息,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5月22日任命:李伟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5月22日决定:李伟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李伟出生于1967年8月,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他曾任辽宁省交通厅勘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设计六室副主任、二室副主任、设计二室主任、副院长、院长,辽宁省交通厅省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
2019年12月,李伟跨省调任山东青岛,任青岛市委常委,后职务明确为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1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李伟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23年1月,李伟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
今年5月16日,“鲁祖轩”发布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李伟同志任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