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执行!事关福建人的医保报销→各位福建的朋友们请注意啦,从明天开始,一系列与医保报销相关的重要举措将正式实施。这将对大家的医疗保障产生深远影响。无论是日常的门诊费用,还是重大疾病的治疗开销,医保报销的范围和比例都可能会有调整和优化。这意味着福建的人们在就医时能够获得更切实的经济支持,减轻医疗负担,让看病不再成为难以承受之重。大家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为自己的健康保驾护航。
明起执行!福建省医保局印发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单列支付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无需住院,在门诊也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一起来看——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闽医保规〔202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制定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现予印发,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支付政策及医保待遇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在目录内的药品不执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转为常规目录的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单列统筹支付”管理,期限为2年。各统筹区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医保用药管理,促进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规范、合理使用。
附件:1.福建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
2.继续保留“单列支付”管理的已转为常规目录原国谈药品
3.不高于原国谈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药品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