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因盗水行为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据悉,该男子的盗水行为极为恶劣,导致高达 5 万余吨的自来水流失。这不仅给供水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正常供水秩序。司法机关对此类盗水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彰显了维护公共利益和法治尊严的决心。盗水行为不仅是对水资源的浪费,更是对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践踏,必须予以严惩,以儆效尤,确保公共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自来水维系着人类的日常生活,但却有人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将黑手伸向这珍贵的水资源。近日,闽清县检察院办理了首起盗窃自来水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闽清法院公开审理,盗窃自来水的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据悉,2022年7月,闽清县自来水公司将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交由被告人曾某负责。曾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水表预留口。工程竣工后,为牟取私利,他私自铺设水管,将自来水引入家中,供其日常生活、浇灌菜地及鸭舍使用,且全天24小时不间断流水。这一行为导致附近区域自来水用量异常,引起了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警觉。经摸排,工作人员最终锁定了曾某的住所。据统计,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曾某非法用水量高达5万余吨,折合水费共计8万余元。案发后,曾某补缴了全部水费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今年2月12日,闽清县检察院以曾某涉嫌盗窃罪向闽清法院提起公诉。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曾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婷婷 陈雅 郑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