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中,一名男子竟误将自己的母亲当作野生动物开枪射击。这一事件充满了令人难以接受的意外与悲痛。事后,此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等作出判决。这一判决不仅考量了男子行为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也综合了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过失因素。这样的判决旨在维护法律的公正,同时也警示人们在使用危险器械时务必保持高度谨慎,这起事件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反映出安全意识缺失和误判可能带来的巨大灾难。
▲庭审现场
男子以为玉米地里有野生动物偷吃庄稼,举枪射杀驱赶,不料枪响后,却意外击中在地里除草的母亲……1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一案例发生在四川雅安市宝兴县,近日,高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被宝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55岁的高某家住宝兴县,去年9月3日,高某在自家玉米地发现玉米秆在动,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以为玉米地里有野生动物在偷吃庄稼,于是取出私藏在家中的射钉枪,进入玉米地对疑似偷吃的野生动物进行射杀。
枪响之后,玉米地里发出痛苦的叫喊声。高某赶紧跑过去,发现被击中的是在地里除草的母亲唐某。他这一枪,正中母亲的右大腿。而后,高某同家属将母亲送医救治。途中,高某丢弃了持有的枪支。
去年11月,高某被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在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
宝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致一人受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最终,法院判决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表示,在人身或财产安全遭到野生动物侵害时,应第一时间向宝兴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单位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报告处理,应该依法采取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请求帮助等适当的救济措施。
李晓明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