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院持刀伤人案凶手伏法》
无锡学院持刀伤人案曾引发广泛关注。凶手徐加金的残忍行径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无法弥补的伤痛。徐加金持刀伤害他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社会秩序,对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造成极大冲击。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经过司法程序的公正审判,徐加金最终被执行死刑。这一结果彰显了法治社会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去了一定程度的慰藉,同时对社会大众起到了警示作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1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徐加金执行了死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临刑前,徐加金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24年12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加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徐加金服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徐加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核准徐加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