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案二审维持死刑,这一判决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威严。李建平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其腐败行径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公共利益。二审维持死刑,体现出司法机关对这种严重腐败犯罪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这一结果也向社会传递出强烈信号,任何触犯法律底线、侵害人民权益的官员都必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处,从而对广大公职人员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