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获表彰的全国模范集体和个人》
福建有一批集体和个人拟获全国模范表彰,这是对他们卓越贡献的高度认可。这些集体或许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积极创新,不断探索适合福建发展的新路径;或许在社会民生保障方面全力以赴,让民众的生活更有温度。那些拟获表彰的个人更是各个领域的佼佼者,他们可能在科技攻关前沿勇攀高峰,为福建的科技进步注入强大动力;也可能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坚守,以无私奉献的精神诠释非凡价值,他们是福建的骄傲,是大家学习的楷模。
最新消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已发布,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福建拟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下↓↓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
福建省平潭县海坛街道上楼村村民委员会
陈嘉庚纪念馆
福建省公安厅第一总队
福州大学刘敏榕工作室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兰万棋(畲族)中共福建省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一级主任科员
杜成露福建省三明市列东中学副校长
邱年春(女)福建省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倩倩(女)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新疆部主任
林策荣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董事长
谈张德(高山族)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雷美凤(女,畲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表彰近年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了35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70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6508638,66508618
电子邮箱:mztjjb@nea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612室
邮政编码:100800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