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法官评选表彰》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正在进行,福建积极参与其中并作出拟推荐举措。这一推荐活动意义非凡,它是对福建司法领域优秀成果和卓越人物的挖掘与展示。拟推荐工作体现出福建司法系统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的追求。被推荐的法院定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表现突出,能成为法治建设的示范;而拟推荐的法官也必然是在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斐然,他们将成为司法公正的鲜活代言人,激励更多司法工作者砥砺前行。
9月18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的公示》,拟推荐1个全国模范法院推荐对象、2名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详细名单如下↓↓
一、全国模范法院推荐对象(1个)
建宁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2名)
张得意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
黄东标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该名单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
传真号码:0591-87087775
通讯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号码:0591-87821785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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