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名称]的一家店铺因占道堆放物料而被处以500元罚款。城市的街道是公共空间,需要保持畅通有序。这家店铺为图自身方便,将物料堆放在店外道路上,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阻碍了行人与车辆的正常通行。城市管理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店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共权益,同时也给其他商家敲响了警钟,任何占道经营或堆放物料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近日,鼓楼区城管执法队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有一店面正在装修,装修物料直接堆放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执法队员上前询问,店主当场无法出示任何审批文件,涉嫌未经批准占道堆放。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并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店面为一服装店,因为店内面积小,店主为方便施工,所以把装修所需物料堆放在店门口,堆放面积约3平方米,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据此,执法队员对该店店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并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其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
案例点睛: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占用商场(店)门前场地、通道进行经营活动,确需临时搭建或者占用的,须经市、县(市)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占用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道路和桥涵设施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占用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者擅自在商场(店)门前场地进行经营活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郑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