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吴允明被“双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推进的体现。吴允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其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被“双开”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不容许任何党员干部触碰红线。他的案例警示广大干部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保持对党规党纪的敬畏。这一处理结果也表明了党在清除腐败分子、净化政治生态方面的坚定决心,确保公职队伍的纯洁性,为地方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宁德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吴允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允明长期在重要领导岗位工作,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完全丧失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原则和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投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置换、资金拨付、组织人事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允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允明简历
吴允明,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福建寿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任宁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宁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
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任宁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任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屏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屏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屏南县委书记;
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屏南县委书记;
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宁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宁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宁德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3年10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