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允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这一事件彰显出法治的力量与公正的坚守。吴允明涉嫌受贿的行为背离了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操守。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能,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审查等司法程序,让涉嫌受贿者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公职队伍的清正廉洁,向社会表明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同时也警示广大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吴允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允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