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县市将获得奖励,这一举措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一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考量县级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以及债务管理等众多关键领域。排名靠前的县市,表明它们在财政管理上展现出高效、精准、规范的特质。奖励不仅是对这些县市财政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其他县市积极改进财政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县级财政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从而带动地方整体经济和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根据财政部近期公布的2022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省财政厅近日下达正向激励资金,对排名前500名的县(市)给予奖励,共有17个县(市)获得奖励。
排名全国前200名的邵武、福鼎、政和、东山、清流、霞浦等6个县(市)各获得奖励1000万元;排名在201~300名的浦城、周宁、宁化等3个县(市)各获得奖励400万元;排名在301~400名的将乐、泰宁等2个县(市)各获得奖励300万元;排名在401~500名的明溪、建瓯、屏南、永春、顺昌、松溪等6个县(市)各获得奖励200万元。
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内容包括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等4个方面。为鼓励各地主动对标先进补短板,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水平,福建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前500名的县(市)给予分档奖励,推动各地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