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居民停车,缓解停车难、停车不便问题,福州新区(长乐区)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已向社会开放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11个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据悉,此次对外开放停车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长乐区人民医院、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除部分停车场另行规定外,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停放,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应自觉服从开放单位管理,保持车身整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文明、安全、规范停车。新能源车辆电池、电控、充电系统须状态正常,无故障报警、无渗漏、无改装隐患;碰撞后未检测电池的车辆禁止停放;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位)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须原状修复或照价赔偿。针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请执法部门协助将车辆强制拖移,因长时间停放被拖移而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福州新区(长乐区)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州新区(长乐区)将持续盘活更多可开放的停车资源,不断完善管理配套,推动便民停车服务持续优化,让市民停车不再难、出行更从容。(通讯员 王圣洁 记者 蒋雅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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