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蒙古统治者是如何任用礼乐,来建立王朝统治秩序的?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侍仪司是古代掌管国家朝仪礼制的重要机构,最早设置于金朝时期,历经金、元、明三代。金代侍仪司隶属于宣徽院,旧名曰擎执局,大定元年(1161年)改为侍仪局,大定五年(1165年)升局为司,“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
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品级为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旧设局副,从七品。金代侍仪司官员虽品级不高,但是多由精通经史、礼仪的世戚及勋贵之后担任。据史料记载,世戚徒单铭、完颜合住都曾担任侍仪司令一职。徒单铭“性重默寡言,粗通经史,事母尽孝”。
元代侍仪司的设置
明昌五年(1194年),“授尚酝署直长,累迁侍仪司令、宿直将军、尚衣局使、兵部郎中”。完颜合住初为通事舍人,后因其“才干可用”,诏升一等为侍仪司令。此外,功臣之后石抹世勣也曾任职于侍仪司。
彰德府治中、抚州刺史石抹元毅战死沙场,皇上深感惊悼,赠信武将军,并“召用其子世勣侍仪司承应”。《金史·石抹世勣传》记载:“石抹世勣字景略。幼勤学,为文有体裁。承安二年,以父元毅死王事,收充擎执。”
擎执即擎执局,为大定元年(1161年)之前侍仪局的旧名,而承安二年(1197年)时名为侍仪司,因此本传叙述时沿用了旧官署“擎执”之称,所记史实有误。
称呼虽然有误,但是石抹世勣确因其父荫庇而叙录为侍仪司官员,且其精通经史,“(承安)五年(1200年),登词赋、经义两科进士第。贞祐三年(1215年),累官为太常丞,预讲议所事”,深受朝廷重用。
根据杨奂的《汴故宫记》记载,金代的侍仪司位于南苑司的西北处。蒙古太宗十年(1238年),杨奂任河南路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太宗十一年(1239年)至汴故宫,“惧后世无以考,为纂其大概云”。
《汴故宫记》从金代皇城南薰门开始,具体记述了皇城之内的各个宫殿及官署位置。“左掖门正北尚食局。局南曰南苑司。宫苑司西北曰尚酝局、汤药局、侍仪司,少西曰符局、器物局,西则撒合门、嘉瑞楼”。
其中,尚食局“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宫苑司“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尚醖局掌管进御酒之事,汤药局掌管进奉汤药茶果之事,以上官署皆隶属于“掌朝会、燕享,凡殿庭礼仪及监知御膳”的宣徽院。
可见,金代侍仪司隶属于宣徽院,其衙署位置也与其他隶属于宣徽院的机构相邻。侍仪司作为宣徽院的下属机构,同其他宫廷机构共同服务于金朝的殿庭礼仪等事。
元承金制,设立侍仪司掌管朝仪之事。金、元两朝都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治王朝,侍仪司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少数民族在礼仪管理方面的自身特色。在全面且细致地研究元代侍仪司之前,应对其进行整体把握。
朝代更迭,维护统治
“礼”是历代统治者维护统治的思想利器。在历史长河之中,朝代不断更迭,制度不断更新,但经久不变的便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于礼乐制度的重视。元朝虽是由北方蒙古游牧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但是深受汉文化影响,也十分强调制礼作乐的重要性。
“夫礼者,所以法天地之经,建上下之纪,教训正俗,防邪室欲,序人伦而制邦治者也”。前人之礼乐,到周朝时已逐具完备,《周礼》《仪礼》《礼记》记录保存了许多周代的礼仪,也向世人阐述了礼的意义,对历代礼制的影响颇为深远。
“自周以下,其礼弥繁。自秦灭学之后,旧典残缺。汉兴,始使叔孙通制礼,参用先代之仪,然亦往往改异焉”。秦废先代典制礼仪,汉因秦制,制朝仪礼乐。汉高祖时期,博士叔孙通制礼仪名号。魏晋时期,晋氏受命,兼采众代礼仪,武帝更定元会仪。
傅玄《元会赋》曰:“考夏后之遗训,综殷周之典艺,采秦汉之旧仪,定元正之嘉会。”而后“五胡云扰,秦、汉之制亦复不存矣”。隋朝时期,“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既受隋禅,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随着政治体制与文化传统的发展与更新,唐代后期礼制也有所演变。“唐代礼制不仅沿隋法汉上溯三代,而且唐人依据当时的社会需要对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工作,是三代以来礼制发展成果的全面总结与创新,是中国古代礼制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高峰”。
至宋,“五代之衰乱甚矣,其礼文仪注往往多草创,不能备一代之典。宋太祖兴兵间,受周禅,收揽权纲,一以法度振起故弊”。宋代礼制根据时事变异损益唐代礼制。
礼制是为政治服务的有利手段,统治者为深化君王权威,适应统治需要,不断施行与完善朝廷礼仪。北宋时期的皇帝已经意识到“朝仪虔谨对于‘式彰王者之贵’的重要意义,从而不断地主动颁布诏令以严格朝仪以及官僚行为”。
元代礼乐逐步发展,维护封建统治的典章礼仪制度逐渐完备,侍仪司以及其他众多朝仪管理机构也应运而生。
礼乐散失,朝仪混乱
成吉思汗于1206年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大蒙古国时期,战乱频繁,礼乐散失,朝仪混乱。早期的蒙古统治者对于中原传统礼仪文化并不了解,蒙古习俗中的朝仪制度也并不完善,导致了朝仪混乱的局面。
元代翰林国史院翰林修撰王构在《太祖皇帝加上尊号册文》中称赞成吉思汗以睿谋雄断之姿建立大蒙古国,“恢皇纲,廓帝纮,建万世无疆之业;铺宏休,扬伟绩,遵累朝已定之规。式当继统之元,盖有称天之诔”。
部落族人虽臣服于成吉思汗,但是在建国之初,尚无朝仪之事,也并无严格的君臣尊卑之分。大蒙古国实行的忽里勒台大会实际上是部落联盟的议事会议,大汗相当于部落联盟的首领,虽然其拥有最高权力,但是在礼仪方面与其他皇族尊长仍以兄弟相称,不存在严格的君臣上下之分。
元代朝仪之制可追溯到元太宗窝阔台时期,太宗元年(1229年)秋八月己未,“诸王百官大会于怯绿连河曲雕阿兰之地,以太祖遗诏即皇帝位于库铁乌阿剌里。始立朝仪,皇族尊属皆拜。颁大札撒”。
起初,中书令耶律楚材在蒙古宗亲对于窝阔台即位之事议犹未决之时,进言于太宗亲弟拖雷,认为此乃宗社大计,应择近之吉日,尽早商定下来。随后即依照中原王朝传统,定册立仪礼。
仪式要求蒙古贵族皆就班列拜,然而这种仪礼与蒙古旧俗不同,深受宗王之不解,耶律楚材则告知亲王察合台曰:“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察合台乃率皇族及臣僚拜于帐下,并赞叹耶律楚材为社稷之臣。
“皇族尊长,皆令就班列拜,尊长之有拜礼,盖自此始”,也就是说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开始。太宗六年(1234年)春,会诸王,聚饮习射于斡儿寒河,斡儿寒河又译为斡耳罕、斡鲁欢、阿尔浑,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
夏五月,窝阔台在斡儿寒河上游之西的达兰达芭夏营地大会诸王百僚,谕条令曰:“凡当会不赴而私宴者,斩。诸出入宫禁,各有从者,男女止以十人为朋,出入毋得相杂,诸公事非当言而言者,拳其耳;再犯,笞;三犯,杖;四犯,论死,诸妇人制质孙燕服不如法者及妒者,乘以骣牛徇部中,论罪,即聚财为更娶。”
这些条令明确了参加宴会之礼仪、对待公事之礼仪、尊卑之礼仪、居室勿喧哗之礼仪、参会身份配置之礼仪以及妇人制作质孙服之礼仪等,是大蒙古国时期统治者逐步重视礼仪的体现。除此之外,传统汉族仪制对于蒙古统治者的影响也不断加深。
“太宗十一年(1239年),衍圣公孔元措来朝,上言今礼乐散失,燕京南京等处亡金太常故臣及礼册乐器多存者乞降旨收录,于是十一年元措奉旨至燕京得金掌乐许政及乐工翟刚等九十二人,十二年(1240年)始命制登歌乐肆习于曲阜宣圣庙”。
大蒙古国时期便开始对于朝廷仪制有所规定,收录散失的礼册乐器,命人学习礼乐,促进了朝仪典制的发展。此后,太宗崩,皇后临朝,会诸王、百官于达兰达芭之地,立太宗之子贵由为帝。辛亥年(1251年)夏六月,诸王大将复大会于阔帖兀阿阑之地,共推蒙哥即皇帝位于斡难河。
结语
总的来说,大蒙古国仍以召开忽里勒台大会由诸王大将推举来确定皇帝即位,朝廷仪制虽有所发展,但依然不甚完善。蒙哥汗去世之后,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开始了汗位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