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4日讯(记者 杨玉娟 通讯员 高童)近日,福清市检察院联合福清市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妇联六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涉军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立足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将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因年老、疾病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残疾人遭受侵害而主张权利等情形,纳入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建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明确线索移送条件及各单位案件线索移送的标准和内容,同时强化了六部门在线索处理与反馈、支持起诉、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作,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流程规范化。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先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为保障机制有效运行,加强交流协作,指派专人专职负责日常线索移送、沟通协调和信息对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商研讨,共同会商解决支持起诉工作难题,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
通过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民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维权等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下一步,福清市检察院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意见》抓好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凝聚维权合力,共同为特殊群体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