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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次的套餐只做了6次,退款却要扣掉近六成,这合理吗?”5月14日,泉州丰泽区市民张女士的一则投诉,再次将预付式消费的退款难题推向公众视野。这场围绕4980元保健套餐的退费纠纷,从僵持不下到最终和解,背后折射出的,是消费者与商家在退费规则上的认知分歧,也为预付式消费的合规性敲响警钟。
时间回溯至去年底,张女士在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以498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套共计24次的保健项目套餐。彼时,商家的促销活动让她觉得“性价比颇高”,未曾想,一场因个人原因引发的中止消费,让原本简单的办卡行为,变成了一场耗时费力的退款拉锯。
“我总共就去了6次,剩下的18次完全没享受,按道理商家该退大部分钱。”张女士算了一笔账,4980元24次,单次费用约207.5元,扣除6次已消费的1245元,剩余款项约3735元,她认为商家应退还约3800元,这是最基本的公平。
但商家给出的退款方案,却让张女士难以接受。“一开始说只能退1500元,我反复找他们沟通,才勉强提到2000元。”张女士坦言,这样的金额与自己的预期相差近一半,“我只是中止消费,又不是违约闹事,为什么要承担这么大的损失?”
为弄清退费分歧的核心,记者随后前往丰泽区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核实情况。现场工作人员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女士的套餐是活动期间办理的优惠价,并非原价购买,除了24次保健服务,商家还额外附赠了4件美妆单品——爽肤水、乳液、隔离霜和眼部精华液。
“这4件单品公司标价都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总价值不低。”该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提出退款后,店家并未推诿,一直积极协调处理,但按照规则,张女士需退还这4件赠品,“可她已经使用过这些单品,无法退回,只能折算成费用从退款中扣除”。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了退费测算逻辑:首先按照剩余18次服务折算优惠后价值,再扣除4件赠品的标价费用,以及6次服务过程中消耗的产品成本,最终得出最初1500元的退款金额。“考虑到张女士的诉求,我们又向公司上级申请,把退款提高到2000元,这已经是我们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一边是消费者认为“仅扣除已消费部分即可”,一边是商家主张“需抵扣赠品及耗材成本”,双方的僵持从5月14日上午持续至下午。经过多轮沟通协商,这场退费拉锯战终于有了结果:艾俪娅嫚皮肤管理中心最终同意退还2500元,张女士也表示接受该方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
张女士与商家达成调解
事实上,此类因消费者单方中止合同引发的预付卡退费纠纷,在美容、健身、保健等行业并不少见。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洪结合此次纠纷,给出了专业法律解读。他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若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终止合同,且商家无过错,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就已享受的服务及促销赠品,按合理价格支付费用。
“这里的关键的是‘合理价格’,而非商家单方标价。”吴家洪强调,消费者需对已接受的服务和使用的赠品进行结算,但结算价格应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商家不能单方面以自身标价扣除相关费用,更不能以此为由大幅压低退款金额,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他也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仔细确认退费规则,留存相关凭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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