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2日讯(记者 阮冠达)以有效监督,推动生态修复从“进行时”走向“完成时”。近日,闽侯法院联合延平法院举办生态修复监督人聘任仪式,聘用全市首位生态修复监督人,以司法协同为纽带,为闽江生态保护注入民间监督的“源头活水”。
仪式现场,闽侯法院、延平法院共同为福州市党代表,侯官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国志颁发生态修复监督人聘书,作为福州市首位生态修复监督人,他将扎根一线,紧盯生态隐患、反馈环境问题,为闽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筑牢守护屏障。
过去,侯官村盗采河砂现象猖獗,严重破坏当地自然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闽侯法院立足侯官古村落、古渡口保护现状,积极引导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被告人缴交修复款用于古渡口沙滩综合修复,同时,创新利用政府工程退方砂、地下砂、河道疏浚砂开展岸滩修复,回填河砂11万余方。
“受台风影响,侯官村的河砂每年都会有所流失,当地的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工程。”闽侯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首位生态修复监督人落地于此,也将有力监督后续生态修复项目的落地进展与规划,起到实施监督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2025年世界环境日,闽侯法院曾与延平法院等四市五地法院共同签署了《闽江沿线四市五地法院司法协同保护联盟合作协议》,旨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全域共治”的司法协同保护格局。此次两院联合聘用生态监督人,也将有效探索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关于“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性规定,为闽江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法治示范带建设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