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凯兰
央广网6月6日报道,公众号“贵州发布”于同日发布消息,通报了六盘水市水城区女企业家马某某伊案的调查情况。大概内容包括: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异地指定管辖;马某某伊等人构成轻微犯罪,最后决定不予起诉;马某某伊承建的10个项目欠款中,5月17日前再支付完毕3056.35万元,剩余的民事诉讼仍在继续。
今年2月,中国经营报报道一则新闻,称民营企业家马某某伊为六盘水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幼儿园、小学等10个政府项目后,持续讨要工程款8年。去年年底,在贵州省高院听证会召开当天,她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她之前,为她代理债务执行的律师、律师助理等10余人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为寻衅滋事罪。
随后,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情况通报,确认了欠款的事实,并给出具体的欠款和还款数据:“10个项目中,经法院判决或审计的项目8个,金额11775.52万元,目前已支付11538.9万元;未审计项目2个,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金额约4557.19万元,目前已支付3131.7万元。上述10个项目共计金额约16332.71万元,目前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89.82%。”
区里的这一通报发布后,并没有平息舆论中的疑虑,当地的营商环境如何,成为公众一再叩问的焦点问题。
正因为清楚事件焦点与舆论痛点所在,贵州动用了省联合调查组的力量介入,并且在最新通报里用了一大段落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并承诺将“依法打击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报中对法治与营商环境的比喻当然是正确的,如果没有法治作为最基本的投资保障,像马某某伊这样的民营企业家就可能剑走偏锋,采取通报中涉嫌犯罪的蹲守、尾随、GPS定位跟踪等手段,将自己置于违法的境地。另外,如果没有法治作为省里处置此案的准绳,马某某伊讨债事件也不会得到现如今的解决方案。
很现实地说,马某某伊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但省里介入债务处理后,其结果对她也是有利的。
省调查组通报明言:“马某某伊承建的10个项目中,已经法院审判、仲裁裁决确认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的有7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1877.45万元,项目业主方于案发前已支付8821.1万元,欠付的3056.35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毕;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项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难以准确核算,项目业主方已于案发前支付工程款5549.34万元。”
比较当初水城区政府与省调查组的通报,可以看到此前的通报在债务统计口径、金额上有较大的出入,尤其是5月17日支付完毕的3000多万元。如果只把讨债作为坚定不移的目标,马某某伊实际上达成了愿望。尽管达成阶段性讨债目标的过程很曲折,经历一言难尽,且民事诉讼仍在继续,但至少经过这一番大动静,她可以拿到钱,并且不会再被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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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短短4个月间发生的转折剧情,还是挺让人感慨的。联合调查组的通报,让整件事得到公正处理,并努力化解舆论对贵州投资环境的担忧,但如果此事一开始就按现在这个方式处理,又何至于惹出这么大的风波?
马某某伊此前要债使用的“闹”手段,毫无疑问是违法的,但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假如向地方政府讨债顺顺利利,一切都按照法治程序来,马某某伊何必要“闹”,为何要使用那些涉嫌犯罪的手段去讨债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能把“闹”消除在萌芽阶段的,但愿更多地方能吸取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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