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这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部署。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准确把握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内涵。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指能够产生积极的就业带动力,有利于提升就业质量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发展方式。它注重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始终把就业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反对“无就业的增长”,即只顾经济增长却忽视就业甚至排斥就业的做法;另一方面,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反对打着所谓创造就业岗位的旗号保护过剩产能或上马破坏生态环境的产业。
第二,深刻认识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打出多套稳就业、促就业“组合拳”,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压力、内部困难特别是世纪疫情的严峻挑战,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5921万人,已超额完成5500万人的目标任务;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前4年平均值为5.3%,低于5.5%的预期控制目标。“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始终存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期盼更多更公平享有现代化建设成果、拥有更高品质的生活,对就业提出新要求。广大劳动者不仅希望有活干,而且希望获得更高质量就业岗位。为此,必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是做好新时代就业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就业矛盾、确保就业形势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三,抓实抓好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政策措施。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关键在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促进协调联动,依靠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的局面。具体而言,需要重点实施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同向发力,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不断提质扩容的过程。二是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通过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三是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不断细化优化社会分工,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四是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五是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有效落实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有序推进相关行业就业替代和转换,防止其负面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确保就业形势始终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