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事让丰台区恋日花都小区的居民十分苦恼:小区内共有一千多户居民,拥有数百辆电动自行车,但充电口仅有20余个,根本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高峰期充电全靠抢,“僧多粥少”引发了不少邻里矛盾。令人不解的是,居民多次反映迫切希望增设充电车棚,物业、社区、业委会均表示正在推进,但居民呼吁一年却进展缓慢,小区充电难、停车乱的状况迟迟没有改善。小区并非没有空间,可增设充电车棚怎么如此困难?近日,记者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小区9号楼前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
反映
充电闹矛盾 停车扰出行
“小区里电动自行车多但充电口少,充电区域经常停得满满当当,每次都得费劲先把不充电的车挪开,才能把自己的车挤进去充电。”居民刘先生说,小区有数百辆电动自行车,充电口却屈指可数,特别是到晚上,居民下班回家都着急充电,但能不能充上全凭运气。为了避开高峰期,刘先生通常选择白天多数居民的工作时间充电,充满后赶紧挪车。然而一次他算好时间下楼挪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还没充满电,充电器就不知被谁拔掉了,另一辆车取而代之。刘先生既失望又气愤。他告诉记者,小区里类似的矛盾经常发生,居民之间争议不断。
除了充电难,停车难、停车乱也让大家格外堵心。恋日花都小区里只有两处充电区,或安装遮雨棚,或借助门廊为车辆遮风挡雨,尤其是碰上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大家都想把车停在这儿,所以这两处区域“一位难求”。刘先生家有两辆电动自行车,他只好把车停到楼里的地下室去。“按规定小区的地下室是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的,但我实在没别的办法。”
停车难、停车乱不仅是车主面临的问题,也困扰着无车居民。因为充电区经常没地儿,天气晴好时,许多人就把车停在自家楼下,“大量电动自行车就堵在单元门口,太阻碍通行了。”居民李女士说。大家都盼着小区里能增设充电车棚,既能解决充电难题,也能避免停车乱象。
现场
数百辆电动车抢20余个充电口
12月3日及9日,记者两次来到恋日花都小区探访。该小区共有6栋居民楼、一千多户居民。楼间距离较大,视野开阔。9号楼与10号楼前分别设有一处充电区域,共有20余个充电口。
9号楼前的充电区面积较大,这里原来应是小区的一处出入口,现在大门紧闭,两侧共设有9个充电口,中间方形区域被围了起来,立有告示牌:为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围挡内禁止停放车辆。因此,该区域的车辆绕着围挡停了一圈,并延伸到楼对面的休闲区域。傍晚6时左右,记者数了数,仅这片区域就停了90多辆电动自行车。其他单元门前也都停着车。居民陆续下班回家,有人刚把充满电的车辆移走,身后立即有人见缝插针把车挤了进去,迅速插上充电器。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因为充电口太少,自己只能每天在单位充好电再回家。
记者注意到,这片充电区两侧的充电口有所不同,一侧为两相插口,另一侧为小区仅有的4个三相插口。两相插口一侧已经被插满,三相插口虽然仍有一个空余,但前面停满了车。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小区里用两相插口的电动自行车比较多,所以很多不充电的车辆就停在三相充电口前。”
10号楼南侧的充电区共有18个充电口,铁栅栏之外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车棚,那里还装着阻燃板,相较之下,小区内的这个充电区域就简单得多,上方只有一个简易的遮雨棚,但里面停得满满当当。虽然小区内的两处充电区域贴有告知“请勿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源拔掉”,或贴有《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但居民反映,小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大家的基本充电需求难以满足,管理规定就更难得到执行了。
记者了解到,恋日花都小区建成于2006年左右,建设初期小区地面并未规划非机动车棚,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加,物业公司曾在2017年在三栋楼的地下室建设了充电设施,但由于地下充电设施不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属地玉泉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下发了《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物业于2024年11月15日停止提供地下充电服务,但又没有同步增设地面充电设施,导致本就稀缺的充电资源更加紧张,供需矛盾突出。
记者走进12号楼地下自行车库,还能看到墙面上残留着十余个充电口被拆的痕迹。这里不仅停着自行车,而且有不少电动自行车,有的车辆已经积满了灰尘,多辆车上都有物业不同时期张贴的挪车通知,但显然收效甚微。
调查
各方均说要推进 实则一年无进展
居民曾多次反映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车乱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与社区及业委会沟通,但选址是个问题,因为建设充电车棚需要远离楼体,且可能会占用公共区域面积,“我们和业委会没有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目前只有安全巡查、排除消防隐患等基本服务。至于充电设施怎么建,是改造原有设施还是占用绿地,都得等业委会征集居民意见,我们只能配合。”
据了解,该小区现在的物业公司2023年因物业费争议未与业主达成一致,之后变为应急物业留在小区。2024年5月,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想要选聘新物业,但并未形成有效决议。应急物业2024年6月27日到期后,开始为小区提供事实服务,且每三个月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及停车管理费。对此,物业和许多业主均感到不便,物业工作人员坦言希望尽快转正,但还需要经过业主大会选聘程序,“没有正式的物业合同,我们的管理权也有限。”
属地草桥欣园第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增设充电车棚需由一定比例的业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满足“双三分之二”原则,由小区业主共同决议。“充电桩厂商都来看过好几次了,厂商负责人也说他们的对接人都换了几拨,小区的充电桩还没安好。”该工作人员称,2024年12月社区已将相关方案提交给了该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一直在督促业委会推进此事。有业主认为应由业委会主动收集居民意见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也希望发挥业委会的主观能动性,但可能业主动员起来有难度,业委会也需要时间,社区和街道也在想临时措施解决充电难题。”
对此,居民质疑业委会迟迟没有推进问题解决,是否名存实亡。记者在小区公示栏找到一份今年12月6日业委会发布的公示,内容是关于部分单元电梯更新使用资金方式意见征询结果的,这表明业委会仍在履职,但增设充电设施一事为何迟迟没进展?记者辗转联系到业委会一负责人,对方称业委会也曾组织厂商进行实地考察,但由于各种问题没能落地,“比如选址就有问题,离谁家近了都可能不同意,另外还要综合考虑供电线路远近、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等,还可能涉及费用问题。而且小区里有充电需求的业主只是一部分,其他业主对于跟自己切身利益不相关的事情关注度有限。”
对于业委会提出的诸多困难,小区居民深表担忧:“如果无法满足这么多条件,那我们的充电难题还能解决吗?”有居民建议通过在小区内设置充电柜或者开拓小区外周边充电资源来破解难题,对此社区回复称:“安装充电柜和增设充电车棚一样,也可能占用公共区域面积,而小区周边属于公共道路,如果安装充电设施还需要由更高级别单位协调多个部门才有可能。”
律师观点
业委会应主动作为
小区到底该怎么增设充电设施?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自豪认为,小区增设充电设施这一事项,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执行机构,应组织制定具体的增设方案(包括选址、设计、拉电、资金来源等),并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社区居委会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在已经提交方案的基础上,应该督促业委会启动业主大会程序,调解各方矛盾,并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寻求相关支持。
应急物业作为服务提供者,虽处于事实服务状态,但因其缺乏合同依据,管理权限受限,主要职能是协助和提供专业建议,配合执行相关决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巡查引导等工作。
针对目前该小区面临的难题,张自豪建议业委会应主动履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或由一定比例的业主联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委会未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集。
为了鼓励业主充分参与决策,张自豪建议业委会通过公示、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向业主说明增设充电设施的必要性、安全性及便利性,争取更多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对现有方案进行充分讨论,针对反对意见(如选址、费用、管理方式等)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可考虑分区域、分批次建设,或引入市场化的充电服务商,减轻资金负担。在无法通过表决的情况下,可考虑在小区公共空间外,如周边市政道路、公共绿地等区域,申请设置公共充电设施,但这需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
本报记者 张淑玲实习记者 成进羽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