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华侨城古劳水乡纯水岸小区业主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小区邻近的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马术表演区,长期存在噪音及异味问题,已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针对业主的反映,南都记者赶赴现场走访,景区运营方及鹤山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广旅体等多部门均作出回应,明确整改方向及监管措施。
景区宣传资料。
业主反映
噪音无规律异味难忍受,养老宜居变困扰
“当初买这里的房子,就是看中环境好适合养老,现在却被噪音和臭味缠上了。”今年3月入住华侨城古劳水乡纯水岸小区的卢先生坦言,自入住以来,马术表演区的噪音便成了“生活背景音”。据其描述,噪音并非仅在表演时段产生,即便无游客观看,广播声也时常响起,有时是午休时间,有时甚至延续至夜间,严重影响睡眠质量。
从业主阳台看到的马术表演。
除了无规律的噪音,马术表演区飘来的异味更让卢先生难以接受。“味道一阵一阵的,刮风的时候特别明显。”他表示,此前已就上述问题向小区物管反馈,但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现场走访
表演时段业主家噪音超70分贝,多户受影响
为核实业主反映的情况,12月3日上午10时许,南都记者来到华侨城古劳水乡纯水岸小区,该小区紧挨着古劳水乡旅游区,在9栋7楼一业主家中,站在阳台即可清晰看到整个马术表演区,当时恰逢学生团体参观,马术表演正在进行。南都记者使用手机分贝测试软件现场测试,显示噪音平均超过70分贝,声音穿透性较强,在室内无需刻意留意便能清晰听见。
从业主家阳台听到的马术表演时发出的声音。
随后记者在小区内走访发现,也能听到马术表演产生的噪音。多位业主向记者证实,受影响的并非卢先生一户,小区内邻近景区的楼栋住户均有类似困扰,“如果参观游客多,表演场次多,噪音问题更突出”。
手机分贝测试软件在业主家现场测试情况。
关于业主反映的异味问题,南都记者当天走访期间未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业主解释,异味散发具有间歇性,可能与风向、清洁频率等因素相关,并非每次都能察觉。
景区运营方
对音响系统的朝向和隔音设备进行整改,每日清理粪污
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官微介绍,该景区是集“岭南建筑、岭南风情文化展现、岭南水乡风貌和湿地保护、鲜卑马背民族文化”于一体的大型旅游度假区,国家AAAA级景区。在景区的视频宣传中,古劳水乡大型马战实景剧——《岭南长风》每日上演三场,分别是11时、15时30分和19时40分。
景区马术表演宣传片中显示的演出时间。
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接手该景区时,已经有马术表演,而且作为景区要热闹,难免会发出一些声音,但是马术表演时间相对固定,每日固定两场表演,有时可能会根据旅游团需要临时调整场次时间,不增加总场次;已经在新建马厩(原本已经有一个),最快在半个月内建好,气味问题也将解决。
针对业主投诉,景区运营公司——江门岭南古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三苏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进一步书面回应称,古劳水乡景区也诚挚听取相关住户意见,并对音响系统的朝向和隔音设备进行整改,在降低外放音量的同时,也降低了对华侨城住户的影响。目前景区马术表演的马匹,都饲养在专业的马厩中,有专业的冲洗和排污设备,每天都有专门的喂养员对马匹进行冲洗和粪便清洁。
鹤山市文广旅体局
已约谈经营方,将制定常态化巡查制度
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书面回复中明确了古劳水乡旅游区马术表演的具体时段:目前为每日两场,时间固定为上午11:00、下午15:30,每场时长约20分钟,表演时段避开居民日常休息高峰。
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表示已约谈马术表演经营单位负责人,要求减少噪声排放,遵守景区临近居民区的噪声敏感区域管理要求,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关于马术表演区气味扰民问题,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九月中旬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及后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提出“日产日清、随产随清”要求,要求在表演间隙巡查清扫马匹粪污,每日营业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全面冲洗消毒。据了解,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马术表演区有专人负责每日清扫。
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方面表示,后续将制定常态化巡查制度,重点核查噪音控制、粪污处理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既保障旅游项目合规运营,也切实维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暂未接到同类投诉,项目已自行备案了环境影响登记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在书面回复中表示,截至12月5日,该局暂未收到针对该马术表演区噪音及气味扰民的相关投诉。12月5日现场调查显示,表演区共有10匹表演马匹、2匹小马及2只骆驼,属于古劳水乡旅游项目组成部分。
关于项目环保审批手续,该局解释,该马术表演区项目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且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5.旅游开发的要求,旅游开发项目不涉及缆车、索道建设的,属于登记表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查,该旅游开发项目已于2022年5月31日自行备案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该旅游开发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用地性质符合界定标准,未明确防噪声距离
针对业主关注的用地规划及防噪距离问题,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应称,江门古劳水乡旅游区马术表演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该用地性质符合文体设施用地或娱乐康体用地的相关界定标准。在2023年11月批复的《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并未提及“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要求。
在2022年1月批复的《鹤山市古劳水乡重点片区(原sx-01-49、sx-01-5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对古劳水乡景区片区的环境噪声功能分区进行规范表述,具体内容如下“(1)I类保护区:面积较大的公园绿地等。该区噪声标准执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I类标准控制,噪声等级效应昼间55 分贝,夜间 45 分贝。该区对古劳水乡重点片区的生态系统起重要的维护作用。(2)Ⅱ类保护区:包括商住配套片区,该区执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Ⅱ类标准控制,噪声等级效应昼间 55-60 分贝,夜间45-50 分贝。该区噪声程度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与工作,应予重点控制。(3)Ⅳ类保护区:规划区内大型停车场划分为IV类区。”上述提及土地应属于Ⅱ类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