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陈俊达】
近年来,网络时不时冒出一种说法,称“蒙古族起源于匈奴”。这种观点不仅在学术上缺乏依据,更容易被某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用来鼓吹所谓的“南北民族对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认知造成不必要的混淆。
澄清这一问题,不仅是为了追求史实的准确性,更是为了维护一种科学、统一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历史上的匈奴、鲜卑、室韦、蒙古等族群,均在广阔的中华大地上生息繁衍,彼此交融,共同为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贡献。片面强调某一族群的特殊性或割裂其与整体历史的联系,无疑是一种非历史的、有害的叙事。
因此,本文拟从民族源流考证入手,系统梳理蒙古族源于东胡—鲜卑—室韦系的历史脉络,深入剖析“匈奴说”的立论谬误,抵制那些出于各种目的而曲解历史的言论,共同守护真实、完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记忆。
一、匈奴与东胡:两种不同的民族共同体
在深入探讨蒙古族源之前,必须首先明确一个基本史实:匈奴与东胡是先秦至汉初活跃于中国北方的两个并行发展、特性迥异的族系集团,二者在起源、地域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从现存最早的系统记载来看,《史记》《汉书》等正史明确记录,至迟在公元前3世纪,匈奴与东胡已作为两个独立且强大的政治实体并存于北方草原及周边地区。司马迁在《史记·匈奴列传》中清晰描述了当时的态势:“东胡强而月氏盛,匈奴介乎其中。”这一东胡、月氏、匈奴三足鼎立的格局,无疑表明匈奴与东胡在起源初期便是不同的政治与民族集团,并不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
公元前209年,匈奴冒顿单于弑父自立后,其扩张战略首先是击破东胡,继而西逐月氏,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最终确立草原霸权。这一历史进程本身即揭示出匈奴与东胡之间的差异性乃至对抗性,而非源流上的承继。
从地理分布与活动范围来看,匈奴联盟的早期核心区域位于阴山南北的河套地区(今内蒙古中部),其后统治中心逐步向北扩展至漠北的鄂尔浑河流域。相比之下,东胡及其后裔的主要活动区域,则长期位于蒙古高原的东部,即今大兴安岭西麓、辽河上游流域一带。
尽管随着历史演进,二者后来在广阔的蒙古高原上有过接触、交流乃至局部融合,但他们的起源地迥然不同,始终是各自独立发展、具有不同族群认同的民族集团,并不存在直接的族体继承关系。这种地理上的分区与活动重心的差异,也从空间上佐证了二者属于不同系统。
二、匈奴的历史流向:融合、西迁与消散,未直接演变为蒙古族
关于匈奴政权瓦解后其部众的最终去向,历史文献提供了相对清晰的线索,其路径是多元且分散的,并未指向其直接演变为后来的蒙古族。
公元48年,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标志着其统一政权的终结。南匈奴南下归附汉朝,逐渐内迁至北方边郡,在与汉族长期杂居、通婚以及文化交融的过程中,大部分最终融入了汉族群体。北匈奴则在东汉王朝持续的军事打击,叠加自然灾害、内部纷争等因素影响下,主力于公元1世纪后期向西迁徙,进入中亚地区,其后裔的活动逐渐远离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心。
对于未能随迁而留居漠北的“匈奴余种”,《后汉书·南匈奴传》记载:“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
此外,《魏书》记载了属东胡系统的柔然首领社仑兼并“匈奴余种”的事迹。这意味着,即便有部分匈奴人口留存下来,他们也主要被并入了东胡族系的鲜卑、柔然等新兴部落联盟之中。
在这一过程中,这些匈奴遗民原有的独立民族认同逐渐弱化,并最终消散于强大的鲜卑等群体内,并未以一个以“匈奴”自我认同为核心的新民族共同体的形式直接延续下来,更非后世蒙古族的直系祖先。
当然,我们并非完全否认历史上匈奴与蒙古先民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间接关联。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史上,不同族系之间通过战争、贸易、迁徙等方式发生的文化交流和一定程度的人口融合是普遍现象。然而,必须严格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关系:一种是经由其他民族(如鲜卑)中介的、零星的、次要的文化或血缘渗透;另一种则是“族源”上的直接、主要、体系性的承继关系。前者是历史上民族交往的常态,后者则关乎民族主体的起源。绝不能以可能存在的、微弱的间接影响,来模糊或替代蒙古族主体源于东胡—鲜卑—室韦系这一基本史实。
正如有学者精辟指出的:“鲜卑人中有匈奴的血统,吸收匈奴的文化,鲜卑人姓中有匈奴之姓,这证明,匈奴和蒙古的关系,就是通过鲜卑人这个中介,遗传给同族属的东胡系室韦和契丹,然后再传给蒙古人。如果说蒙古和匈奴有什么关系的话,是一种间接而又间接,稀疏而又稀疏的血缘关系。”至于在社会经济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某些相似性,更多是匈奴人被鲜卑等东胡系统民族融合的结果,或可归因于相似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而不能作为族源直接继承的证据。
三、蒙古族族源的正确谱系:东胡—鲜卑—室韦—蒙古的清晰脉络
与“匈奴说”的牵强附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蒙古族的起源有着清晰、连贯的文献记载与日益增多的考古证据支持,其直系祖先可明确追溯至东胡族系下的蒙兀室韦。
公元前206年左右,东胡部落联盟被匈奴冒顿单于击溃后,其部众主要分化为乌桓与鲜卑两大支系。其中,鲜卑部在匈奴势力衰落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迅速崛起,取代匈奴成为北方草原的主导力量,并建立了包括北魏在内的多个政权。那些未随鲜卑主力大规模南迁中原的部落,继续留居在故地(大致位于今内蒙古东部、黑龙江上游及蒙古高原东部),在隋唐时期的汉文典籍中被统称为“室韦”或“失韦”。
学界普遍认为,“室韦”与“鲜卑”实为同一名称在不同时期的异译或音转,如方壮猷、伯希和等学者指出“失韦”是“鲜卑”的对音。这表明室韦群体在族源上与鲜卑一脉相承。室韦诸部中,尤为重要的是“蒙兀室韦”(《旧唐书》)或“蒙瓦部”(《新唐书》),这正是“蒙古”一名的最早汉语音译,是蒙古族的直接祖先。
《旧唐书·室韦传》明确记载:“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其河源出突厥东北界俱轮泊,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文中的望建河即今额尔古纳河。据此,蒙兀室韦作为大室韦的一部分,当时活动于黑龙江上游南岸、额尔古纳河下游东南部一带。
大约在唐代中后期,蒙兀室韦开始自额尔古纳河流域的森林地带向西方的草原地带迁徙。一部向南至阴山地区,在辽代史料中被称为“谟葛失”(或异译为“毛割石”“毛揭室”),即为“蒙古”之对音。另一支主体部分,即包含成吉思汗直系祖先“尼伦”部在内的部落,则逐渐西迁至鄂嫩河(斡难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三河发源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驻牧。这一从东部山林西迁至蒙古高原中心区域的历程,与《元朝秘史》等蒙古自身史料记载的起源传说、以及相关考古学文化分布区的变迁高度吻合,构成了蒙古族起源的坚实证据链。
蒙古民族共同体的最终形成,是一个以室韦系部落为核心,不断融合草原各部的过程。其构成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与成吉思汗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尼伦”各部;二是与成吉思汗血缘较远但同属蒙古语族的“迭儿列勤蒙古”各部(如塔塔儿、札剌亦儿、弘吉剌等);三是一些原非蒙古系统但在语言、文化上受其影响或与之接近的部落(如克烈、乃蛮、汪古等)。
其中,前两者是构成蒙古民族的主体和核心成分,均出自东胡—鲜卑—室韦系统。成吉思汗的历史功绩在于,通过一系列战争和政治整合,将这些原本分散、互不统属的草原部落凝聚起来,打破了旧的部落界限,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稳定的民族共同体——蒙古民族。自此,“蒙古”由一部之名成为整个民族共同的称号。这一过程清晰地表明,蒙古民族主体的根基深植于东胡—鲜卑—室韦系统。
简言之,东胡(秦汉时期,以鲜卑山为活动中心)→鲜卑(魏晋南北朝时期,崛起并建立政权)→室韦(隋唐时期,其中包含蒙兀室韦)→蒙古(辽宋夏金时期形成民族称谓并统一)的演进链条,环环相扣,史料支撑确凿。
此外,大量的语言学、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证据也强化了这一谱系。在语言上,蒙古语与历史上的鲜卑语、室韦诸部语言存在深刻的亲缘关系。学者方壮猷在《鲜卑语言考》中从鲜卑族号、人名、地名中考释出的鲜卑词汇,多数与现代蒙古语相近。例如,发现于嘎仙洞的北魏石刻中有“皇祖先可寒”、“皇祖妣先可敦”的称谓,“可寒”即可汗,为君主之称;“可敦”即皇后之称,这些称谓在《元朝秘史》等蒙古文献中被频繁使用。
在原始宗教信仰方面(如萨满教、对长生天“腾格里”的崇拜)、早期社会组织形式(如氏族部落制度)、以及某些风俗习惯(如“被发左衽”、使用“角弓”)等,蒙古与鲜卑—室韦系统也展现出明显的文化承袭关系。这些深层次的共性,具有指示共同起源的意义,远非匈奴与蒙古之间那些基于泛北方游牧生产生活方式而产生的表层相似性所能比拟。
四、驳斥“匈奴说”的错误史观及其政治用意与危害
至于网上流传的“蒙古源于匈奴”错误观点,往往并非单纯的学术认识偏差,其背后可能包藏着特定的政治图谋。这种论调的核心逻辑在于,刻意将蒙古族与历史上曾与中原王朝长期对峙、战争频繁的匈奴进行强力绑定,试图构建一种虚构的、贯穿历史的“南方农耕民族(主要以汉族为代表)与北方游牧民族(以匈奴-蒙古为代表)永恒对立”的叙事模式。
通过将蒙古族“异化”为与中原文明“天然对立”的匈奴后裔,这种叙事的潜在目的在于:第一,否定蒙古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一员的历史事实,割裂蒙古族与中原地区长达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密切联系;第二,刻意忽略或贬低元朝、清朝两个由蒙古族、满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对于中国历史疆域奠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巩固和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第三,在当下语境中,为极端的民族分裂思潮提供所谓“历史依据”,干扰和破坏民族团结,侵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
这种错误叙事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几个关键史实:
首先,匈奴本身便是中国古代北方民族之一,其历史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匈奴与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是复杂多维的,既有战争,也有和亲、纳贡、互市等密切往来。汉武帝之后,南匈奴内附归汉,逐步融入中原社会,本身就是中华民族融合史上的重要一章。
其次,元朝作为蒙古族建立的王朝,其统治者自视为中国正统王朝的继承者。元世祖忽必烈在即位诏书中明确宣示“绍百王而纪统”,承继中原王朝的法统,采用中原典章制度,并敕令修撰《宋史》《辽史》《金史》,将自身置于中国历史王朝更迭的正统序列之中。元朝的大一统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国内各民族之间的交融和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
最后,清代的蒙古族更是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力量,喀尔喀蒙古归属中央政府、土尔扈特部万里东归等重大历史事件,生动体现了蒙古族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感和向心力。
五、结论
综上所述,历史研究充分证明,蒙古族的主体起源清晰可辨,源于东胡—鲜卑—室韦系统,与匈奴存在本质区别。虽然蒙古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如同历史上许多民族一样,不可避免地吸收了包括可能含有匈奴成分在内的多种民族因素,但这并未改变其主体源流的根本属性。
“蒙古族起源于匈奴”的说法,在学术上站不住脚,在政治上危害深远。我们应立足于扎实的史实研究,彻底澄清这一历史谬误,坚决反对任何企图割裂中华民族共同体、歪曲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的错误论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