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曾在司法领域肩负重要职责。然而,其未能坚守法律底线,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项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给社会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经司法审判,他被判处死缓,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司法机关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打击,维护了法治的尊严,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以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