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开公司竟骗取 85 万元装修款,手段着实令人愤慨。他们以开办公司之名,打着装修的幌子,骗取了众多业主的信任。这些业主本是满心期待着自己的房屋能通过装修变得更加温馨舒适,却不料被这两人的骗局所蒙骗。这提醒着我们,在装修房屋时签订合同一定要谨慎。要仔细审查公司的资质和信誉,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莫让这些不法之徒的行为得逞,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近日,鼓楼检察院对一起在签订、履行房屋装修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装修定金、预付款的案件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85万余元。
2023年1月,市民章女士与男子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福州某装饰公司开展房屋装修工程并包工包料,总造价共11万元。合同签完后,她先付了4.4万元。之后,男子卢某组织工人进场施工。
过了一段时间,章女士又付了二期款3.3万元。但是没多久,装修工人和材料供货商却找到她讨要费用。原来,李某和卢某对装修工人和材料供货商说,这些钱由业主方支付。之后,章女士多次交涉,但装修工程彻底停工,李某、卢某也不再理睬她。于是,章女士报警求助。
原来,李某、卢某因为同样的伎俩,已被多人投诉甚至报警。2022年12月起,两人成立福州某装饰公司并商定:李某负责拉业务,卢某负责施工。签订合同并收取客户款项后,二人仅履行部分装修业务,再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以侵吞剩余装修款。截至去年9月,他们多次骗取装修款,金额共85万余元。
鼓楼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经审查并结合证据材料证明,本案中,李某、卢某成立公司及承揽装修工程,主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日前,鼓楼检察院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合同诈骗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手段多样等特点。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辨别合同内容,明确各工期验收标准及付款节点。
委托公司开展装修时,一定要选取信誉好且资质齐全的公司,审慎核实对方身份及履约能力。(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幼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