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的“徒弟”沈醉,和戴笠的“念观兄”文强都写了类似“戴笠传记”的一本书,后来这两本合为一本,沈醉那本叫《我所知道的戴笠》,文强那本叫《戴笠其人》,后来这两本书结集出版,仍然用文强的书名,这是可以理解的:在全国政协文史专员办公室,负责主要工作的是一个叫“学习小组”的机构,文强是正组长,沈醉是副组长,而且文强的人脉,远非沈醉可比——文强说一句话就能办成的事,沈醉跑三个月也未必能办成。
文强和沈醉对戴笠的态度是不同的,比如描述戴笠之死的时候,沈醉用了“恶贯满盈,死于非命”,而文强却表示了遗憾,还证实戴笠之所以坠机,并不是要去跟影星胡蝶办什么结婚手续,而是要面见何应钦,为保住军统家业做最后一次努力。
沈醉虽然算得上戴笠“亲传弟子”,但是写回忆录的时候,骂戴笠绝不笔下留情,他最津津乐道的,就是戴笠的“风流韵事”,还专门开了一章专门写戴笠“奢侈豪华与荒淫的生活”:“戴笠很会讨女人的喜欢,当他和女秘书余淑衡打得火热时,便连自己的化名也改为‘余龙’,以示他是余家的乘龙快婿。(本文黑体字均出自沈醉、文强回忆)”
我们从沈醉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真正能算戴笠“女朋友”的总共也才三个而已,这三个女朋友的不同结局,让我们看了有点好气又好笑:三次感情全部错付,这个老特务在这方面为何如此痴傻?
有人说戴笠是“暗夜之王”,也有人说戴笠是“蒋系特工之王”,我们翻看戴笠的历史照片,就会发现他长得还真不算丑,难怪有那么多女特务和电影明星喜欢他。
戴笠在老家是有原配妻子的,在那个年代,纳妾似乎并不犯法,连戴笠的校长,也是在老家有原配,在南京除了宋夫人之外还有“如夫人”的。
据文强了解,戴笠的原配是父母包办的,人品还不错:“戴笠早年有结发的妻子毛氏,是个三从四德的家庭妇女,于抗战初期因患子宫癌死去。”
戴笠似乎除了老蒋谁都不怕,但文强知道,他还很敬畏母亲:“他的母亲是农村妇女,能认识不少字,也能记忆和背诵一些封建教条,如《三字经》……《朱柏庐家训》,我试着提出这些课本的内容来问她,她对答如流,确实是念得很熟,戴笠对他母亲很孝敬,每当其发牛脾气不可理喻时,只要他母亲一出面,轻言数语,他便会改变凶神恶煞的态度。”
戴笠只有一个儿子,就是跟原配毛秀丛生的,这个蒋系第一特务头子子孙凋零,可能也跟戴笠“用错情”有关:他喜欢的不想给他生孩子,喜欢他的他又不喜欢,再加上军统那么大一摊子事儿要管,所以虽然有至少三个女朋友,最终还是“颗粒无收”。
戴笠跟胡蝶的关系,大家都知道,但胡蝶对戴笠,绝对不是真心实意,戴笠一死,就跑去香港,跟“丈夫”潘有声“重归于好”了。
沈醉说戴笠就是死在了去与胡蝶会面的途中:“当时胡蝶正在上海准备与丈夫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正式与戴笠结婚。所以戴笠在北平、天津办完公事后,想去上海看望胡蝶,然后再赶回重庆。”
我们细看其他史料,特别是戴笠出事前见面最多的文强的回忆,就会发现满不是那么一回事:戴笠当时已经焦头烂额,根本就顾不上与胡蝶见面:老蒋正准备召集七个特务头子开一个“端锅大会”,要拆分甚至裁撤戴笠的家当,即使戴笠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这事被政敌捅到老蒋那里,军统可就真要玩儿完了。
戴笠对胡蝶可谓掏心掏肺,就连沈醉也觉得戴笠对这个“小师母”实在太好了:“当时戴笠特别宠爱电影皇后胡蝶,特意为她在重庆杨家山盖了一幢别墅,让工匠把别墅的道路按‘喜’‘寿’两个字形修筑,并准备在字的空隙处点缀上名贵树木和奇花异草。”
这里顺便解释一下:戴笠的原配妻子毛秀丛是1938年去世的,而戴笠即使准备跟胡蝶结婚,那也是1946年的事情,他们正式开始“交往”,也是1942年,两人纠缠了四年才准备结婚,戴笠可真够痴情的。
戴笠为了胡蝶,舍弃了他一直“追求”并准备当“乘龙快婿”的余淑衡,可能是已经发现余淑衡远走高飞不回来了——有人说戴笠其实是被余淑衡“耍”了:戴笠为了到香港给余淑衡送生活费兼送行,还被港英警方抓起来,抓他的原因,并不是他带了手枪,而是箱子里装了太多给余淑衡准备的现金。
时任军统香港区书记的王方南在《我在军统十四年的亲历和见闻》(刊发于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百零七辑)中证实,戴笠就是因为给余淑衡送钱没报关而被抓的:“戴有意娶她为妻,准备把她送往美国去留学。戴笠到飞机场时,英方人员检了他的行李箱,发现了大量美钞和港币,认为可疑,乃将其拘留。”
比沈醉还早当军统局总务处处长的郭斌说戴笠被捕就是余淑衡举报的:“军统局在香港设立了一处收集日伪情报的秘密电台,港英当局担心引起日本抗议,一直想要取缔,但却侦察不到这个电台的位置。正在这时,戴笠在香港的一个情妇因与戴笠闹翻了,向港英当局告了密。”
丢了余淑衡,也没跟胡蝶结成婚,戴笠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另一个对他情有独钟的女特务,却被他一脚踢开了。
沈醉在回忆录中说了胡蝶很多不堪入目的话,笔者还真不敢完全引用,大致意思就是胡蝶阅人上百,戴笠不是对手,只好用“盖世维雄”补充体力。
不知道为什么,沈醉在回忆录中把戴笠写得十分不堪,对周志英的“痴情”似乎也比较同情:“直到戴笠死去,我向毛人凤提起这个人,才被开释,这时他意神经失常,经医治半年多才好一点。”
我们看沈醉回忆录,就会发现周志英对戴笠可谓一往情深,或者说一厢情愿:“她以为戴笠看中了自己,一心想当老板娘,经常找戴笠纠缠,戴一气之下,把她囚禁到息烽监狱两年,到1943年才释放。”
1943年的戴笠已经“认识”了胡蝶,自然是对周志英避而不见。周志英在曾家岩大哭大闹,戴笠只好把她叫进去,明确告诉她死了这条心,最后还动了鸡毛掸子:“她不叫喊半句,一直让他打。我正在那里,劝她识相点,她便向我申诉如何一心一意爱上老板,不管当什么姨太太、小老婆都愿意。戴便趁此机会溜走……”
能把戴笠逼得脚底抹油,看来这个周志英实在不是个善茬子。更有意思的是戴笠居然溜不掉,沈醉的描述就出现了自相矛盾之处:“她发觉了,立刻冲上前去抱住戴的腿部,任凭戴用皮鞋踢她的头部和胸部都不放松,我与王汉光用力拉开,随后将她送到白公馆看守所关了起来。”
笔者一直没想明白:戴笠的大腿已经被周志英抱住,哪里还能用脚踢?莫非戴笠学会了武当神功“梯云纵”?
沈醉和王汉光两人才拉开,说明周志英对戴笠真是到了宁死不离的程度,这就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戴笠如果够聪明的话,岂不是应该找周志英这样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女朋友?胡蝶和余淑衡先后飞掉,戴笠这个老特务三次感情全都错付,怎么在感情上如此缺乏识人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