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拟吊销未缴纳质量保证金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今年4月以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三次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全市各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质量保证金。截至7月30 日,全市仍有262家旅行社(名单附后)没有缴纳质量保证金,根据《旅行社条例》第48条规定,拟依法吊销以上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现进行催告。从7月31日起,以上旅行社禁止开展任何旅行社业务,催告期内可提出异议、补缴质量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自行申请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催告期满,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催告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8月14日
附件: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来源:掌上张家界、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