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
又有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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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州
01
“苏十条”促进入境旅游
《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试行)》6月16日起施行,包括鼓励引客入苏留苏、开拓海外客源市场、优化入境旅游环境三部分十条激励措施。其中明确,对旅行社招徕接待境外游客在苏州过夜的,按照第一晚30元/人、第二晚30元/人、第三晚4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鼓励引进国际研学项目和国际会议,对达到标准的予以补助等。
02
完善门诊统筹支付政策
《关于完善我市门诊统筹支付政策的通知》6月1日起执行,包括零售药店、门诊部(诊所)等定点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实行动态管理,调整C级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建立门诊总额预算管理等内容。通知明确,鼓励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药品,专区专柜销售医保集采药品、国谈药品,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相宜的药品。
03
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有变化
《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6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规范整合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中药贴敷”等36项新的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并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格。停用现行56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再单独作为收费项目。
04
符合条件的工程,可优先申报文明工地
《关于重新明确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申报和信用奖惩机制的通知》6月15日起执行,推动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其中在落实奖惩机制方面,明确获得豁免资格的房屋市政工程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江 苏
01
健全监管制度 守护舌尖安全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6月1日起施行,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其中,明确学校、托幼机构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求推行食堂“明厨亮灶”。条例还对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平台、配送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销售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保存相关凭证,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要求配送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签等。
02
江苏生态环境保护有了统领性综合法规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6月5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条例完善了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等。其中设有“生态保护修复”专章,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标准规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评估等系列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汇交易,全链条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工作。
03
18条政策措施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6月11日起施行,包含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土地供应使用方式、产权登记办理服务等六方面18条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内点状布局的更新项目,支持探索整体组合供地。更新区域内无空闲土地的,可单独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复合集约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等。
04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与整治
《江苏省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办法》6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评估机构、隐患整治工作组等主体开展评估整治工作的具体流程。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首次开展安全评估的老旧住宅电梯,同级财政可以结合实际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老旧住宅电梯隐患整治资金补助机制等。
05
加强道路水路运输从业者信用管理
修订后的《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两个办法都将原先划分的4个信用等级调整为5个等级,分别用AA、A、B、C、D表示,增加“轻微不良行为”分类,轻微不良行为只记分、不对外公布。同时,优化、放宽了信用修复条件,将严重不良行为最短公布期调整为6个月等。
全 国
01
我国粮食安全有了专门保障法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禁止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等。
02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以及在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对在生态功能特别重要区域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可以给予引导支持;对补偿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可以在规划、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03
政府采购方式“上新” ,国企民企均可参与
财政部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下,采购人可以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办法》明确,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一是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二是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三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5万元以下免公证!存款继承新规来了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通知》实施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农村中小银行可以在2025年底前逐步提高限额至5万元。同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通知》还对第一顺序继承人查询已故存款人账户交易明细以及提取丧葬费、抚恤金作出了规定。
05
制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常用低危物资清单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保税油、岸电、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的分类管理措施要求,规定国际邮轮停靠港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求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明确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港口补给与国际邮轮运营相关的常用低危物资种类和数量。
06
快递包装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循环包装箱》推荐性国家标准6月1日起实施。
《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国家标准针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提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质限量要求,并给出了试验方法、取样制备要求,为快递绿色包装的生产和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快递循环包装箱》国家标准明确了嵌套式、折叠式、组合式三种结构的快递循环包装箱,给出了快递循环包装箱循环次数、标签等建议,引导建立包装箱循环运营管理系统。
07
国家标准来了 提升地铁安全水平
国家标准《地铁防灾系统安全性能测试与评估方法》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主要提出了地铁防灾系统安全性能测试范围、测试对象、测试系统、测试方法及评估指标等,有助于提升地铁安全水平。地铁防灾系统安全性能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值为100分,评估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小于80分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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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引力播、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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