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景区摆渡车的收费乱象再度引发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一段时期以来,不少游客吐槽,部分景区的摆渡车已经脱离了便民代步的初衷,反倒演变为一笔不得不支出的额外开销。其中一处石窟景区就受到较多质疑:仅仅十余公里的车程,摆渡车票定价就达到30元,高昂的价格,让不少前去观光的游客直呼难以接受 。
正如主流媒体撰文点评的那样,对于摆渡车这类配套服务来说,除了线路规划需要科学合理,票价的制定同样应当经得起推敲,兼顾大众的承受能力。
客观来讲,摆渡车的设立本身有着现实意义。很多坐落于山林之中的景区,受地形条件、文物保护、生态管控等多重因素制约,原有停车场容量有限,进山道路狭窄,容易出现拥堵。将游客接待中心设置于外围,通过摆渡车接驳运送游客,既能够维护山区道路通行安全,也有利于降低机动车尾气对于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还可以为老年游客、带孩子出行的家庭等群体提供代步便利。从这个角度来说,规范运营的摆渡车,本是一项惠民服务。
问题就出在部分景区已经偏离了这一定位。个别景区刻意拉大游客中心与核心游览区之间的距离,人为制造出“不坐车就难以入园”的局面。游客明明只是想来参观景点,却被附加了一笔数额不小的交通费。景区内部的客运服务,天然带有一定的垄断属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内的交通工具这类另行收费项目,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定价需要以合理补偿运营成本为主要原则,而不是以赚取高额利润为目标。
不少游客感到不满,本质上是因为自身的消费选择权受到了损害。按照《旅游法》以及价格监管相关政策要求,除非出于安全、环保等法定确需统一管理的理由,景区并不能够强制游客购买摆渡车票。游客既可以选择乘车,也应当拥有徒步通行的备选方案。可现实当中,一些景区直接关闭了步行通道,只剩下付费乘车这一条路,变相实现了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普通游客在外出游玩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出行前可以多留意网友发布的游览攻略,提前知晓景区是否存在摆渡车收费项目,预估好整体游玩成本。抵达景区之后,如果发现摆渡车收费偏高,还可以要求景区出示物价部门出具的定价批复文件,核实收费项目的合规性。一旦遇到变相强制消费的情形,注意留存购票凭证、现场影像等证据,及时向文旅、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投诉,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
景区想要收获游客的口碑,依靠的是优美的自然风光、厚重的人文底蕴以及贴心周到的服务,而不是想方设法在交通配套上抬高价格。摆渡车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而非创收。厘清公益属性和商业经营之间的边界,让票价回归合理区间,保障游客的自主选择权,才是景区实现长久发展的正道。
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要以游客感受为标尺。只有守住服务初心,把每一笔收费都置于阳光之下,才能让大家出门游玩时,少一些“被套路”的糟心,多一份轻松愉悦的体验。
注:本文基于公开舆情素材整编,属于消费者权益研习类普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