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拟推荐第八批陕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
公 示
根据《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文旅发(2026]5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完善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经个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卫大伟、李艳娜等5名同志为韩城市第八批陕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5日,共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实名反映。反映材料需提供详实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邮箱:hchwenti@163.com
附件:韩城市拟推荐第八批陕西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6日
来源:韩城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