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旅行社安排无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导游服务
某旅行社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导游服务活动。经查,当事人王某未取得导游执业资质,擅自从事导游带团服务;某旅行社明知其无导游证,仍违规委派其提供导游服务,本案无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涉事旅行社及相关人员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王某处罚款1000元;对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李某处罚款2000元;对该旅行社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尹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尹某某涉嫌无导游证件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及其他旅游服务。经查,尹某某在未取得导游证且其所在旅行社未委派其从事导游活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导游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尹某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市场管理科
责任编辑/文旅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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